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擬訂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負責街道、社區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街道行政區域界線的邊界爭議。
(五)負責本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六)擬訂本區殯葬管理政策、事業發展規劃、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負責區殘聯的具體工作,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組織開展民政相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對以本部門名義組織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對直屬單位組織各類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統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黨務、紀檢監察、審計、幹部人事、財務、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科 負責社區建設工作,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居務公開、站務公開。總結推廣社區工作經驗,推動社區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社區工作站工作職責界定和事權劃分,指導統籌社區工作站的工作。負責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工作站幹部的培訓。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發展政策,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負責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查處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社會事務和行政區劃科(婚姻登記科) 負責街道、社區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解處理。負責慈善事業發展和救災募捐。負責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及調撥。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負責全區(包括涉港澳台、華僑、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做好婚姻法律法規宣傳。負責全區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指導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非法喪葬機構和違法喪葬行為。 社會福利科 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審批、管理工作以及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劃撥。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保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兒童救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維護保障兒童權益。承擔兒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督促社會福利機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制定養老體系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養老福利事業發展。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殘聯工作科 承擔區殘聯具體工作,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殘疾人就業培訓和就業推薦工作。負責殘疾人康復工作,負責殘疾人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殘疾人輔助器具配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宣傳殘疾人事業,組織開展殘疾人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殘聯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活動。辦理、發放和管理殘疾人證。協調各種殘疾人社團組織的工作。協助處理殘疾人的來信來訪工作,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交辦的其他殘疾人有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