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建築工務署是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的相關規範、標準,研究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相關建設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
(二)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
(三)負責接收區前期管理中心或相關單位移交的部分項目實施,組織或配合相關部門辦理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相關報審手續。
(四)負責組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代表區政府簽訂並履行有關協定與契約。
(五)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的跟蹤、檢查、監督和管理,負責項目的投資控制、結算、決算、建檔立案及工程移交工作。
(六)負責對代建制項目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服務等工作。
(七)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工作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對以本部門名義組織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處理、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宣傳、會務、機要、保密、綜合督辦、政務公開、印鑑管理、綜合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匯總制定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負責黨群、機構編制、人事、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信訪、法律事務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和內部財務審核監督,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建設項目工程款支付,辦理工程項目固定資產登記,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單位辦公用品(設備)及固定資產購置、維護、管理,非建設工程契約事務及政府採購、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內部辦公網路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單位採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綜合技術部
負責統籌全署工程項目的質量、技術、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已完工重大項目的質量安全、技術總結工作並組織工程的爭優工作。收集和研究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各類技術問題。負責組織對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規範、工程技術的學習、培訓、落實和宣傳。負責牽頭工程變更的審核及流程的最佳化管理。負責安全監督、“三防”、應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項目設計變更的論證評審。負責工程月報統計及上報等工作。負責專家庫及材料品牌庫的建設與管理、材料設備套用指導與新材料的推廣運用。負責組織材料詢價工作。負責在建項目的安全、質量巡查工作。
項目計畫部
負責本單位立項實施的建築類、市政類項目的全過程前期工作,包括項目立項申報、可研、勘察、設計及審圖。負責辦理規劃國土、消防、環保、水務、林地等相關前期報建手續。負責已完成工作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並移交給相關部室。負責對接區前期管理中心等前期單位,接收並組織開展前期項目的施工圖、審圖工作,以及工程規劃許可、消防、(房建類)施工許可等報建手續。負責編制項目實施計畫和前期階段工作計畫。負責項目投資計畫的申報和調整工作。負責組織各類前期諮詢服務類、設計、施工圖審查單位的招標、契約簽訂和管理、履約評價工作。負責特殊工程的認定及相關產權單位的前期協調工作。
契約管理部
負責統籌政府投資(或代建類)實施階段工程契約簽訂、招標和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契約、招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各類契約、招標檔案範本的編制、推行和修訂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各類契約的備案管理、歸檔。負責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的保函。負責組織全局契約履約評價及不良行為記錄。負責概(預)算、招標控制價編制。負責工程結算覆核、竣工決算、審計申報等工程投資管理。負責造價諮詢單位、保險單位、代建單位、服務類單位預選庫的建立與管理工作。
房建工程一部、房建工程二部
負責區政府投資(或代建)的建築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驗收、移交等現場管理工作。負責所屬項目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契約等的跟蹤、檢查、監督和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協調征地、拆遷工作。負責所屬工程變更初審申報、現場簽證、變更備案、結算初審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及保修工作。負責工程進度報表及工程款支付初審。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等工作。負責項目檔案收集、整理並移交。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監理、施工等服務單位的日常履約評價工作。負責處理工程信訪投訴、日常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負責辦理場地交接、水電接駁、綠化遷移、林木砍伐、施工占道等有關手續。負責制定部室內部管理規範。協助工程招標檔案、預算檔案的編制工作。
市政工程一部、市政工程二部、市政工程三部
負責區政府投資(或代建)的市政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驗收、移交等現場管理工作。負責所屬項目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契約等的跟蹤、檢查、監督和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協調征地、拆遷工作。負責所屬工程變更初審申報、現場簽證、變更備案、結算初審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及保修工作。負責工程進度報表及工程款支付初審。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等工作。負責項目檔案收集、整理並移交。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監理、施工等服務單位的日常履約評價工作。負責處理工程信訪投訴、日常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負責辦理場地交接、水電接駁、施工許可、綠化遷移、林木砍伐、施工占道等有關手續。負責制定部室內部管理規範。協助工程招標檔案、預算檔案的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