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局關於醫療保健機構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公告》是2001年1月20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909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01-20
【生效日期】2001-01-20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01-20
【生效日期】2001-01-20
【檔案來源】
深圳市衛生局關於醫療保健機構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廣東省母嬰保健管理條例》規定,經對全市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審核,現將首批取得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合法機構公布。凡未取得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從事助產技術服務,則視為非法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