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

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

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Shenzhen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Trade Association,縮寫SNISA)是2014年7月25日經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協會宗旨是以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域企業為主體,以平等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為原則,推動產業發展資源整合,最佳化環境,倡導行業自律,推動協會會員單位間信息溝通、業務合作,推進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與市業務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促進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發展,提高深圳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的國際化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
  • 外文名:Shenzhen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Trade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4年
  • 性    質:地方團體組織
宗旨及作用,發展歷程,協會章程,入會申請指南,會費收取和使用管理,

宗旨及作用

協會宗旨是以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域企業為主體,以平等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為原則,推動產業發展資源整合,最佳化環境,倡導行業自律,推動協會會員單位間信息溝通、業務合作,推進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與市業務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促進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發展,提高深圳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的國際化水平。

協會業務範圍包括:行業管理、信息交流、市場調查、組織調研、國際合作、教育培訓、行業認證、商務會展、編輯出版等,諮詢和中介服務,承辦政府委託事項等。

發展歷程

1. 2014年
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授權我協會成為ISCCC授權的深圳工作站
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協會的中文名稱: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Shenzhen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Trade Association,縮寫為SNISA
第二條 協會是由我市從事網路與信息安全的企業自願結成的地方性、行業性和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服務會員企業,規範協調會員企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加強會員自身和會員同政府部門的溝通交流,促進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提高深圳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的國際化水平。
第四條 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協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深圳市。
第六條 協會的住所設在深圳市福田區北環路梅林多麗工業小區多麗科技樓8層803A房。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政府部門的政策法規,反映會員和本行業發展願望和要求,協調會員關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標準;協助政府制定行業規劃;
(三)開展行業數據統計、行業調查研究,掌握行業動態,為政府制定政策、會員單位經營決策提供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四)加強信息交流,開展業務合作,倡導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協調;組織各種研討會、展覽會,為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五)組織建設產業服務平台,推廣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經驗,為會員企業提供專業化的行業信息服務;
(六)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開展會員培訓、人才交流服務;評選、表彰和獎勵優秀的專業人才、科研成果及理論著作。
(七)開展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公眾服務,推廣普及信息網路安全知識;組織信息網路安全講座、專業知識競賽、舉辦展覽;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協助建立全社會聯動機制。
(八)創辦專業刊物和網站、組織出版發行理論專著、信息資料。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 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在深圳市註冊登記的,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向協會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經理事會授權,由協會秘書處審核同意,頒發會員證書和牌匾。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與討論和表決與協會發展有關的重大決策、決議和事項;
(三)參加協會組織的沙龍、會議、會展等各項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對協會工作有提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優先獲得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諮詢服務,以及協會的出版刊物和資料;
(六)可以使用協會標識、協會的媒體傳播企業信息或藉助協會關係開展業務聯絡;
(七)優先、優惠共享理事會成員項目研發成果和專利許可;
(八)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要求本協會協助維護或提供必要的幫助;
(九)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和信譽;
(五)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不得做損害協會和會員利益的事。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人民幣50000元/年;
(二)副會長單位:人民幣30000元/年;
(三)常務理事單位:人民幣20000元/年;
(四)理事單位:人民幣10000元/年;
(五)會員單位:人民幣3000元/年。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但會員確係企業虧損、經濟困難、交不起會費的,可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可免費保留會籍及享受會員權利一年。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協會章程,將由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協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若會員數量在100個以上的,可以推選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選舉產生)。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本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監事;(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五)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經過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書面請求,可以召開臨時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並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條 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並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三)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
(四)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並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金的方案;
(六)向協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七)決定新會員的吸收和對會員的處分及除名;
(八)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或網路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式:
(一)由本行業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將通過後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准;
第二十五條 協會設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監事由理事會審議提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或監事)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會的秘書長採用選任制,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企業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
第二十八條 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會長或副會長為本會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3年,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會長非協會法定代表人時,需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
第三十一條 協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和預算、決定;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五)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七)秘書長出席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及時如實答覆。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協會財產的,應當退還,並在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檢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協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協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條 本會進行年度報告、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須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 本會按照《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活動安排。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展覽會,舉辦對外交流,與境外民間組織交往,開展業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接受境外及社會捐款等,在活動前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二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訂立勞動契約。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三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協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並由理事會提出註銷動議: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協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四十八條 協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14年6月1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入會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一)本會由單位會員組成。
(二)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承認本會章程;
2、自願加入本會,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3、在本會的業務相關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有志在信息網路安全領域從事有益的工作;
與本協會業務有關,具備法人主體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本市網路安全領域的科研和教育部門、網際網路運營服務和信息服務單位、信息網路重點保護單位和使用單位、從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服務和產品開發的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成為協會單位會員。
二、申請程式:
(一)填全入會申請書(點此下載),正確填寫及加蓋公章後遞交給協會(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單位(機構)簡介並加蓋公章)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北環路梅林多麗工業小區多麗科技樓8層803A房
(二)領取協會審核合格的回執及繳費通知。
(三)按照會員級別繳納會費。
(四)領取繳費收據。

會費收取和使用管理

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
會費收取和使用管理
為充分發揮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的功能和作用,加強本協會會費的收取和管理,維護協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保證協會工作正常開展,促進行業及協會自身健康,根據《深圳市社會團體管理辦法》及《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會費是協會一項重要經費來源,是維持協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交納會費是每個會員的法定義務,也是協會會員主人翁責任感的體現,各會員單位應認真履行義務。
二、根據《深圳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行業協會章程》規定,經會員大會討論通過,會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會長單位:人民幣50000元/年;
(二)副會長單位:人民幣30000元/年;
(三)理事單位:人民幣10000元/年;
(四)會員單位:人民幣3000元/年。
三、會費實行年度一次性交清,本會於每年一季度向會員發出本年度會費交納通知,各會員單位應在當年5月底前到本會秘書處(或轉賬到本會銀行賬戶)交納會費,由本會秘書處出具“社團會費統一收據”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特殊情況應向本協會提交書面申請,經協會同意後可以適當推後交納。在當年12月31日前仍未交納會費的會員單位,視為自動退會。
四、新加入的會員單位,自本協會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按規定的標準交納會費;退會的會員,當年會費已交納的,會費不予退還。
五、會費的管理及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財務管理制度,厲行節約,加強審計,並接受管理機關的監督。
六、會費收支統一由協會財務收管,協會收取會費,應按照規定使用省財政廳印製的《廣東省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七、會費的支出堅持“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必須用於符合社團宗旨的業務活動和秘書處人員工資、福利、辦公開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私分或挪用。
八、會費的收支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每年向理事會及會員大會公布經費的收支和結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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