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英文名稱:Shenzhen Pearl Industry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SPIA)成立於2014年9月。是由從事珍珠養殖、加工、設計、生產、銷售、科研、教育、推廣等與珍珠行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
- 外文名:ShenzhenPearlIndustry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4年9月
- 協會理念:團結、服務、協調、管理
協會宗旨,協會章程,
協會宗旨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始終堅持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以維護行業利益、保護企業權益、反映會員願望訴求為宗旨,團結廣大珍珠人,服務珍珠行業、社會大眾和政府部門,致力於推動珍珠行業之間的信息和技術交流,遵從團結、服務、協調、管理的行業理念,充分發揮珍珠行業協會在珍珠企業單位與政府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共同促進深圳乃至全國珍珠行業全面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英文名稱:Shenzhen Pearl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SPIA)成立於2014年9月。本協會是由我市從事珍珠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等)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主要涉及珍珠養殖、加工、設計、生產、研發與銷售以及珍珠產業文化宣傳、教育、推廣等方面。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始終堅持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充分發揮本協會在珍珠企業單位與政府之間的橋樑與紐帶作用。以維護行業利益、保護企業權益、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訴求為宗旨,團結廣大珍珠人,積極推動珍珠行業之間的信息和技術交流,堅持團結、服務、協調、管理的行業理念,為企業和行業服務,為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共同促進珍珠行業經濟發展。
第二條 為了保障消費者利益,規範從業者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建立規範、高效、誠實、守信的深圳市珍珠行業市場,促進深圳市珍珠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公約。
第三條 本公約適用對象僅包含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所有會員企業單位。
第四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自律公約堅持守法、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
第五條 本自律公約為珍珠行業自律性公約。凡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所有會員自願受本公約約束,遵守本公約的各項規定。倡議全國珍珠行業(包括境外企業或組織)從業者自願加入本公約。
第六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作為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七條 堅持開展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珍珠行業相關活動,反對採用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競爭。
第八條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並公布真實的企業資料,禁止發布虛假廣告或對商品和服務做誤導消費的表述。
第九條 禁止生產和銷售染色摻假珍珠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國家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產品;禁止盜用他人商標、專利圖片、設計樣式、認證標誌等認證標識。
第十條 行銷過程中認真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在行銷活動中應主動告知消費者交易信息及售後服務內容,並積極接受諮詢、核實和投訴。
第十一條 自覺規範珍珠行業商品的標價行為,禁止價格作弊,不得以低於成本定價、掠奪性定價、不正當聯合定價、價格欺詐等定價方式進行惡意競爭。
第十二條 發布的信息或服務應詳細註明商品的名稱、材質、級別、價格等信息,出示經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授權認可的鑑定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證書。
第十三條 尊重競爭對手的人格和合法權益,禁止故意詆毀、貶低競爭對手的企業信譽和產品信譽的行為。
第十四條 承諾努力提高聘用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設立行業黑名單,共同抵制賴賬、員工偷竊等違法行為,共同維護行業商業秩序。
第十五條 會員單位應與本單位業務板塊從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和保密協定,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明確在勞動契約終止或解除後兩年之內,本單位業務板塊從業人員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相關會員單位應尊重會員單位的上述勞動契約和保密協定中關於競業限制條款的規定,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業務板塊從業人員不予聘用。
如有必要,會員單位可以通過企業或協會官方平台(協會官方網站、微信群、QQ群)等渠道發布離職聲明,但應確保相關聲明客觀真實。
會員企業單位招聘會員企業原從業人員時,雙方應主動溝通確認招聘人員人事變動,在商議情況下,雙方可簽署發布免責聲明。
第十六條 支持原創、抵制抄襲。會員企業應尊崇原創精神,開發原創產品,主動申請專利,通過聯合律師事務所等法律途徑保護自身利益,協會將提供相關援助服務,並對原創有突出貢獻的企業予以獎勵。
第三章 公約的執行
第十七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組織實施珍珠行業自律公約,並對會員企業是否遵守本公約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會員企業應在其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標註“本網站接受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的監督”。
第十九條 任何機構和個人均可向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舉報違反自律公約的會員企業行為,公約執行機構有權進行調查與調解,維護行業團結,維護行業整體利益。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也應主動監督檢查協會成員的公約執行情況。
第二十條 對違反自律公約的會員企業,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有權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將予以通報曝光或移交有關主管部門查處,情況嚴重的終止其會員資格。
第二十一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接受行業內以及消費者對違反公約行為的投訴,並設立專門的投訴電話。
投訴電話:0755-2578856617722695365(協會專用電話)
第二十二條 深圳市珍珠行業協會對本公約擁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三條 本公約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
金麗國際珍珠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