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成立於2010.05.16日,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喀什市協調對口援疆各項工作。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統籌協調喀什市和塔縣對口援建工作;承擔與喀什市委、市政府,塔縣黨委、政府等受援地機關的協調和聯絡工作。
二、承擔援疆規劃編制、產業對接、援建項目計畫編制和援建項目建設等協調、配合工作;承擔赴喀什市和塔縣開展援疆工作的支醫隊、支教隊等專項工作隊等協調、管理、服務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三、向市援疆領導小組匯報援疆工作情況,反饋受援地的援疆需求,配合市相關部門赴受援地進行援疆工作對接
統籌協調塔縣對口援建工作;承擔與塔縣黨委、政府等協調和聯絡工作;承擔規劃編制、產業對接、援建項目計畫編制和援建項目建設等協調、配合工作;承擔赴塔縣開展工作的醫療、教育等專項工作隊等協調、管理、服務和應急救援等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務。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及檔案;審核以前方指揮部名義發出的文稿;綜合協調、督辦重要工作;承擔人事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接待、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媒體協調和其他對外聯絡工作;承擔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援建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包括計畫編制、審核撥付和財務核算等;承擔行政經費管理工作,包括經費預算編制、審核報銷和財務核算等;承擔援建項目契約、概算的審核工作;承擔援建專項資金的監督審計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深圳市對口支援新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年度計畫,組織開展深圳直接援建項目前期工作;承擔協調喀什市、塔縣發展改革部門對深圳市口支援新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承擔協助深圳市有關部門編制對口支援新疆工作總體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等工作,承擔配合深圳市有關部門協助喀什市、塔縣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總體規劃、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等工作;承擔協助深圳市有關部門支持喀什市、塔縣建設工貿園區、農業示範園區等工作;承擔協助深圳市企業到喀什市、塔縣投資、建立產品內外銷售渠道等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援建項目建設計畫;承擔協調建設項目報批建手續等工作;承擔建設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承擔建設項目契約談判及簽訂等工作;承擔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管理和工程進度款撥付等初步審核工作;擬訂援建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等工作;承擔管理參建單位等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深圳市對口支援新疆的醫療、教育、人才、就業和民政等專項工作方案或計畫;承擔深圳市對口支醫、支教、社工、義工等隊伍和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與深圳市慈善會、紅十字會等單位以及公益基金會等民間社團組織聯絡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