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區統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統計調查計畫和工作方案,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寶安區統計局
- 地點:深圳市
- 關於:統計
- 類別:統計局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度和核算制度,完成國家、省、市政府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
(二)組織擬定全市統計管理政策、法規和標準,並負責監督執行。
(三)收集、整理並提供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並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綜合職能部門提供統計資料,依法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
(四)收集、整理並提供港、澳、台地區及國際基本統計資料,研究分析國際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公布並出版全市性的統計資料,定期發布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六)協調並指導本區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統計網路;組織建立和管理統計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
(七)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與交流活動,依法向國內外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八)協調管理本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所要公布的統計資料。
(九)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