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宣傳部

深圳市南山區宣傳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主管有關體育工作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南山區宣傳部
  • 範圍:深圳市南山區
  • 主管:有關體育工作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職責,特徵,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擬定本區體育工作的規章、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組織國民體質測試,指導和管理健身氣功。
3、指導區體育總會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和學校體育工作。
4、擬訂體育產業規劃,指導建設體育市場,管理體育經營項目和體育經營活動;負責管理轄區體育彩票發行工作,監督和管理體彩基金使用。
5、負責區綜合性運動會組織與統籌安排,組織承辦上級體育部門下達的各項體育競賽活動。
6、負責轄區各類體育競賽裁判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技術等級、資格稱號的評定與報批。
7、協助有關部門編制體育事業經費預算,組織並參與公共體育場館的規劃和建設,管理區屬綜合性體育場館。

特徵

1、組織開展全區體育工作的獎勵表彰活動。
2、組織開展體育科學研究與交流,成果推廣和科技服務。
3、開展對外和與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體育外事工作。
4、按照中央和省、市、區政府及上級文化部門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指示,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文化工作的規劃、任務和措施。
5、指導並參與全區文化設施的規劃、改造;管理區屬公共文化場所。
6、管理、指導和協調文藝、圖書、文博等歸口事業單位。
7、依法管理轄區文化市場;審批、核准文化經營項目;稽查、監督文化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8、管理、指導、協調轄區內的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
9、承擔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 負責文化藝術、群文、圖書、文博等從業人員的培訓及專業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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