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09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本局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一是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緊密結合交通業務的特點,及時公告交管動態,一律及時在入口網站對外公開;二是全面梳理並編制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三是對本局入口網站進行了升級,增設更多欄目,為交通管理及社會公眾提供更多的政務公開及辦事指南欄目;四是更加主動及時地公開相關政府信息,更加明確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目標和職責分工;五是積極利用一切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及時宣傳交通管理信息,打造交通管理陽光政務。

一、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布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以及公安部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建設法治政府,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營造和諧交通環境、樹立良好形象、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信息公開制度切實提高廣大民眾及駕駛員對交通管理的滿意度。為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劉鳳俊局長任組長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職能處室分工清晰、政秘處監督協調”的工作機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局積極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2009年,在本局入口網站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信息網主動公開發布機構設定、行政許可、辦事指南、信息查詢、交管信息、交通法規、安全天地、考試專欄等欄目信息上千條。在深圳政府線上網站本局信息公開欄目主動公開發布工作動態、通知公告公開等69篇。其他反映本局機構設定、職能、辦事事項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了充實和更新。本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011次,其中當面接待296次,諮詢電話接聽715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9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共向本機關提出信息公開申請4宗,本局按照相關規定受理4宗,屬於公開範圍並予答覆的2宗,屬於不予公開範圍且告知申請人的2宗。
  四、複議、訴訟與申訴情況
  2009年度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及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2009年度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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