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是深圳市光明區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長是劉漢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
  • 性質: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現任領導,工作動態,

現任領導

光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劉漢俊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司曉磊、呂斌、陳海濤、胡國蕾、龔江、梁瀝予、梁雁秋

工作動態

2024年,光明區人民檢察院與光明公安分局等多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推進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反向銜接工作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完善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工作規範性建設,有力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據介紹,行刑反向銜接是指檢察機關對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認為需要對被不起訴人給予行政處罰的,可以提出檢察意見,依法移送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制度。
《規定》明確了檢察監督的方式,健全檢察建議抄送、跟進監督機制,探索開展不捕案件磋商機制、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及檢察綜合履職等工作。同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成立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協調推進各項任務,構築“全鏈條”檢察監督體系,織密輕罪治理責任網。2024年以來,光明區人民檢察院共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85件,針對多類民生領域案件發出檢察意見47份,推動行政處罰88人。通過個案磋商的方式,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規定》貫徹“全流程”監督理念,實行檢察意見常態化抄送備案制度,對行政機關期限內不回復或者無正當理由不作處理的情形,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工作,必要時可以制發檢察建議書督促糾正,健全檢察建議通報黨委、人大、司法行政機關機制,完善改進工作類檢察建議制度,有效拓寬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渠道,打通行刑反向銜接與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的“最後一公里”。
《規定》強調,針對反向銜接案件同步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履職優勢,實現全過程、融入式監督,同時依託質效評估一體化平台,對刑事不起訴案件進行行刑反向銜接線索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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