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指導單位
深圳市委宣傳部
深圳市文體旅遊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主辦單位
深圳創意設計七彩獎組委會
承辦單位
深圳報業集團(深圳市創意文化中心)
協辦單位
深圳商報
深圳特區報
晶報
深圳晚報
深圳新聞網
深圳廣電集團
深圳市平面設計協會
深圳市室內設計師協會
深圳市工業設計行業協會
深圳市勘察設計行業協會
深圳市設計聯合會
深圳市服裝行業協會
深圳市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深圳市包裝行業協會
深圳市創意設計智慧財產權促進會
深圳市黃金珠寶黃金首飾行業協會
深圳市玩具行業協會
深圳市著作權協會
深圳市形象設計行業協會
深圳市插畫師協會
深圳市廣告協會
深圳市品牌促進會
深圳市印刷行業協會
獎項設定
本獎項以文化創意和設計創新為兩大主攻方向,突出深圳優勢行業,突出新興產業。根據深圳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支持的產業發展方向,深圳現有的與創意設計相關的協會及機構情況,以及各行業中可能會參與評獎的人員和作品規模,將評選分為:產品設計、視覺傳達、建築/空間、時尚/服飾、互動設計、創意綜合等六個組別,其中時尚/服飾體現了深圳“設計之都·時尚之城”的城市風貌,互動設計體現了深圳產業格局的變化,創意綜合體現了創意為先的辦獎理念,分別單列,以彰顯這些創意設計門類對深圳創意設計產業的價值和貢獻。
(一)產品設計
該門類是指以工業手段製造的產品設計。包括機械產品、運動儀器、醫療器械、辦公用品、家居用品、工藝美術、運輸工具、電腦、鐘錶、安防等。
(二)視覺傳達
該門類是指利用視覺符號來傳遞各種信息的設計。包括廣告、品牌形象、字型、出版物、海報、包裝、插畫等設計。
(三)建築/空間
該門類是指以建築學為基礎的設計,包括建築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設計、規劃設計、雕塑藝術、公共空間、公共環境等。
(四)時尚/服飾
該門類是以人為載體,為滿足人的生活、情感、審美需要,圍繞人的穿戴、裝飾、美化所進行的設計。包括服裝、服飾、形象設計、黃金珠寶首飾等。
(五)互動設計
該門類是在以計算機技術為基礎的數字領域創造人造互動系統的設計。包括遊戲、軟體、動漫、網站、數位互動裝置、新媒體創意、移動設備、人造環境、可佩帶裝置以及系統的組織結構等。
(六)創意綜合
該門類是指整合社會資源,通過創意設計推動社會與行業進步的整體項目。包括已經實施的商業策劃、設計策略、行銷模式、服務流程、創意案例模式、創意活動,以及跨界混搭、具有綜合性、系統性,不易明確分類的設計等。
本獎項擬設設計之都特別貢獻獎2名、深圳創意設計大獎6個、優秀獎60個,獎金總計400萬元。各獎項名額可根據評審情況和作品質量適當調整,允許空缺。
(一)設計之都特別貢獻獎(2名,獎金各50萬,頒發獎盃、證書)
設計之都特別貢獻獎由終評評審會提名,報指導委員會確定產生,被提名者可以是本市具有很強公眾影響力的設計師、團隊或企業。獲獎者的創意作品(項目)符合大賽的理念和宗旨,對於深圳質量提升、城市轉型具有突出貢獻,對城市發展具有啟發性、挑戰性意義,能夠較大程度提高深圳設計之都的國際影響力。
終評評審會在通過初評的300件作品(項目)的參賽者名單中,參考初評評審委員會的建議,最終確定設計之都特別貢獻獎的獲獎名單。設計之都特別貢獻獎和其它獎項可以重複獲得。
(二)深圳創意設計大獎(6個,獎金各30萬,並頒發獎盃、證書)
在終評階段,評審從6個門類作品(項目)中,各評出1件,共6件獲大獎。
這些作品(項目)具有綜合最高的設計水準,對深圳設計品牌的建立和傳播產生較大影響。
(三)深圳創意設計優秀獎(60個,獎金各2萬,並頒發獎盃、證書)
在終評階段,評審從6個門類作品中,各評出10件,總計60件優秀獎作品。
這些作品(項目)具有優良的創意理念,最能解決問題,對城市生活有較大改變。
(四)入選作品(300個,頒發入選證書)
在初評階段,評審從6個門類作品中分別評選出50件作品(項目),共300件作為入選作品。
入選作品可獲資格參與本獎項的作品展,併入選獲獎作品集,授予入選證書,不頒發獎金。
申報流程
報名方式:申報者通過深圳創意設計七彩獎的官方網站進行報名。
個人申報必須提交由深圳本地機構(包括企業、設計公司、行業協會、文化產業園區、各區文產辦等)以及知名創意設計專家的推薦意見。
作品(項目)提交:徵集作品(項目)分初評、終評兩個階段,初評主要交寄電子檔案,作品(項目)經過初評後,組委會通知參評者交寄正式作品(項目)或足以說明作品(項目)的詳細材料參加終評。
提交時間:
參評者需要在2015年2月底前在官網上完成個人登記和相關電子檔案的提交。
入圍終評的參評者真實作品或項目詳細介紹資料需要於2015年4月5日前送到組委會指定場所。
資格審查(2014年12月— 2015年3月上旬)
審查方式:組委會通過官網對參評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報名網頁直接顯示“審核通過”。
申報範圍
作品(項目)完成時間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遞交的設計作品(項目)必須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第一,已投產具有較好的社會價值;第二,已投入社會具有一定反響;第三,致力於成為未來設計方向和潮流,擁有開拓性設計創意的概念作品(項目)。
申報作品(項目)須符合本獎項的宗旨、主題,主辦機構有權拒受任何對文化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獎項要求的作品(項目)。
申報者提交的作品(項目)必須是其本人(或機構)創作的作品(項目)。凡參加申報本獎項的設計作品(項目)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利內容,涉及到相關法律問題,如作品(項目)發生智慧財產權或著作權糾紛等,一切後果由參賽者(或機構)自負。
申報作品(項目)可以是個人、團隊及機構提交的單件作品(項目)或系列作品,每個系列作品由不超過5幅作品組成。個人及團隊提交的作品(項目)總件數不得超過3件;機構提交的作品(項目)總件數不得超過10件。個人及團隊提交的作品(項目)須註明其產權所屬機構,機構提交的作品(項目)須註明主創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