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縣國土資源局

淮陽縣國土資源局位於淮陽縣西城區106國道西側、毗鄰風景秀麗的龍湖,占地面積2610平方米,內設職能股室8個,即: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用地審批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規劃股(耕地保護股)、財務股、地籍測繪管理股、礦產與地質管理股、政策法規監察股(信訪接待室)。下屬單位25個,即土地儲備發展中心、地產交易中心、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土地規劃勘測隊、土地整理中心、地價評估事務所、19個鄉鎮國土資源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陽縣國土資源局
  • 所在地淮陽縣
主要職責
1、擬定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政策;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制定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審核全縣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參與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制訂工作。
3、監督檢查鄉鎮依法行使國土資源行為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調處重大權屬糾紛。
4、貫徹落實國家耕地特別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和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5、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縣土地資源調查、統計、動態監測、土地確權、登記和發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地籍調查、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土地統計制度,地籍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地籍管理的各項技術規程。
6、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市場;組織實施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授權經營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交易管理等項工作;負責企業重組改制中土地處置形式的監督管理和權屬變更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
8、承辦全縣土地的徵用、劃撥、出讓工作,按照“五統一”原則,承辦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經批准後,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工作;貫徹執行市政府有關各類建設用地定額指標。
9、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負責採礦權(含礦泉水、地熱水)的審批登記,發證、轉讓審批登記和探礦權審批登記的核查;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
10、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縣境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11、負責測繪行業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12、安排並監督、檢查上級部門和縣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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