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紹興七年(1137年)八月八日,南宋軍隊原隸屬劉光世所部的統制官酈瓊、王世忠、靳賽等發動叛亂,殺死監軍官呂祉等人,帶領全軍四萬餘人,並裹脅百姓十餘萬投降金人傀儡偽齊
劉豫,史稱“淮西兵變”。
兵變的後果十分嚴重,不僅在當時使南宋對金人和
偽齊的軍事前沿的江淮重地,突然處於防衛空虛的狀態,而且成為後來南宋對金人戰略變化的一個轉折點。儘管此後不久金人廢掉了劉豫偽齊政權,喪失了一支重要的輔助力量,但因為兵變給高宗政權造成的消極影響遠未消除,致使南宋方面失去了一次極為寶貴的,也是極為可能的收復故土的歷史機會,更令後世史家為之扼腕長嘆。
後人研究這一事件,主流觀點認為,高宗
趙構和宰相
張浚等人為了防範武將權勢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不肯將該部隊交給民族英雄
岳飛統帥,又因時任右相兼都督的重臣張浚志大才疏、剛愎自用,不聽岳飛、
張守等人勸告,用人不當,導致了事件的發生。也有人認為,這個觀點是不全面的,不能完整地反映出歷史的真實面貌,有必要進行更深入的探究。
緣起
紹興四年(1134年)下半年,隨著
軍事實力日漸加強,南宋對金人及
劉豫偽齊軍隊作戰形勢有所逆轉,使人看到恢復中原故土的曙光。當年十月,高宗採納新任宰相趙鼎的建議,下發親征詔,準備舉兵討伐劉豫,並且離開臨安前往平江(今蘇州)。這是他南渡後首次以主動姿態採取行動。
宋軍士氣大振,
韓世忠、
張俊等部隊取得了一系列勝利。高宗感到異常欣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十四:“(紹興五年正月壬戌)韓世忠奏敵騎遁去,陛下必喜。上曰:‘此不足喜。若復中原,還二聖,乃可喜耳。然有一事,以卿等將士,賈勇爭先,非復昔時懼敵之比,所喜蓋在此也。’”隨後,高宗重新任命
張浚為樞密使,措置軍務。年底,金人退軍北還。應該說,高宗此時的主導思想是以進攻為主。上書同卷:“(紹興五年正月)戊申,輔臣進呈曲赦淮南事目,上曰:‘敵雖退遁,然南北之民,皆吾赤子,當示兼愛並容之意。中原未復,二聖未還,赦文不可誇大,第使實惠加於兩淮百姓,乃朕指也。’又上曰:‘敵已退遁,循當漸圖恢復,若止循故轍,為退避之計,何以立國?祖宗德澤在天下,二百年民心不忘,當乘此時,大作規模措置,朕亦安能鬱郁久居此乎?’趙鼎曰:‘時不可失,誠如聖諭,事所可為者,謹當以次條畫奏稟。’”
紹興五年(1135年)二月,高宗以趙鼎為
左相,主持內政;任
張浚為右相兼
都督諸路軍馬,專門措置軍事事務。張浚在
建康設定了
都督行府,作為前線指揮中心。這一年間,趙鼎、張浚二人相處和諧,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八“張浚還行在”條:“(張浚)行狀曰:公自淮西歸,與趙鼎在相位,以招賢才為急務,從列要津多一時之望,百執事奔走效職,不敢自營,人號為小元祐”。當年六月,
岳飛平定了
楊么起義,從而基本平息了南方各地內亂,使南宋在江南的統治趨於穩固。隨後,南宋軍隊在對金人和
劉豫偽齊的系列戰事中繼續保持著取勝的態勢。歲末,高宗君相又將
張俊、
韓世忠、岳飛等五支精銳部隊進行整編,擺出對金人和偽齊主動進攻的姿態。一時間,南宋軍威大振,頗有中興景象。
紹興六年(1136年)八月底,高宗聽從
張浚要求,決定前往
建康(今南京)駐蹕。其時正為金人兵強馬壯之際,高宗的這個行動顯然表明,他想有一番更大作為。與此同時,劉豫得知訊息,隨即發兵渡淮南犯,並虛張聲勢,詭稱有金人助戰。
左相趙鼎對形勢的判斷出現錯誤,欲令諸軍退保長江,由此和張浚產生了分歧。張浚識破劉豫的詭計,力主合張俊、
劉光世諸軍予敵以迎頭痛擊。而張俊、劉光世二帥的臨敵表現卻頗讓人失望。
《宋史·張浚傳》:“(紹興六年)浚渡江,遍撫淮上諸戍。時張俊軍進屯盱眙,
岳飛遣兵入至
蔡州,浚入覲,力請幸
建康。車駕進發,浚先往江上,諜報
劉豫與侄猊挾金人入攻,浚奏:‘金人不敢悉眾而來,此必豫兵也。’邊遽不一,俊、光世皆張大敵勢,浚謂:‘賊豫以逆犯順,不剿除何以為國?今日之事,有進無退。’且命
楊沂中往屯
濠州。劉麟逼合肥,
張俊請益兵,
劉光世欲退師,趙鼎及簽書
折彥質欲召岳飛兵東下。御書付浚,令俊、光世、沂中等還保江。浚奏:‘俊等渡江,則無淮南,而長江之險與敵共矣。且岳飛一動,襄、漢有警,復何所恃乎?’詔書從之。沂中兵抵濠州,光世舍廬州而南,淮西洶動。浚聞,疾馳至採石,令其眾曰:‘有一人渡江者斬!’光世復駐軍,與沂中接。劉猊攻沂中,沂中大破之,猊、麟皆拔柵遁。高宗手書嘉獎,召浚還,勞之”。
楊沂中的勝利,就是著名的“藕塘大捷”。事實證明,
張浚當時的決定是正確的。可是,他與趙鼎產生的分歧卻未能及時彌合,又因屬下官員
呂祉等人的挑唆,逐漸擴大。《宋史·趙鼎傳》:“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鼎每抑之。上謂鼎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後浚因論事,語意微侵鼎,鼎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浚當留,臣當去。’上曰:‘俟浚歸議之。’”
年底,在高宗車駕是前進建康,還是返回杭州的問題上,
張浚與趙鼎再次發生衝突。由於高宗支持了張浚,趙鼎遂罷相,出知
紹興府。張浚則一人獨相,處於最高決策層的核心地位。正因如此,他成為了淮西合兵事件中最主要的角色。
儘管淮西之戰取得的勝利,但當時諸軍統帥擁兵自重,日益驕橫跋扈,既不不完全聽從朝廷號令,也不互相配合,則是高宗、張浚君相當時不得不認真面對的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著手解決這個問題,就成為淮西兵變的最初的起因。
張浚與岳飛
就主流而言,
張浚是一位慨然以天下為己任的
范仲淹式的人物,堅決主張抗戰。《宋史·張浚傳》:“浚幼有大志,及為熙河幕官,遍行邊壘,覽觀山川形勢,時時與舊戍守將握手飲酒,問祖宗以來守邊舊法,及軍陳方略之宜。故一旦起自疏遠,當樞筦之任,悉能通知邊事本末。在京城中,親見二帝北行,皇族系虜,生民塗炭,誓不與敵俱存,故終身不主和議”。
關於進取中原的作戰戰略,張浚採取了正面
劉豫偽齊軍隊,全面出擊、大舉進攻的方針。這個計畫,在紹興六年就已制定好,並且做出了部署。《宋史·張浚傳》:“六年,會諸將議事江上,榜豫僭逆之罪。命
韓世忠據承、楚以圖淮陽;命
劉光世屯合肥以招北軍;命
張俊練兵
建康,進屯盱眙;命
楊沂中領精兵為後翼以佐俊;命
岳飛進屯襄陽以窺中原”。
張浚的北伐計畫要想成功,必須靠各支部隊協調一致,互相配合,穩紮穩打,層層推進。
可是,在淮西之役的實戰過程中,劉光世卻臨敵怯戰,不敢迎敵,幾乎斷送
淮右重地。劉光世與韓世忠、張俊一樣,都是高宗元帥府時的舊將,資歷很深。而且他出身將門,成名最早,為南渡後第一個成為三鎮
節度使的統帥,又在諸軍中人脈很廣,素為高宗倚重。他屬下部隊有五萬多人,
王德、
酈瓊等人都是悍勇之將,軍卒素質本來極為驍銳。然而,
劉光世卻沉湎酒色,貪財無厭,疏於管束部隊,甚至縱容將校士兵恣橫擾民,劫掠財物。另一個大帥張俊比之劉光世,其實不相上下。他除了於國家危難之際廣置各項私產外,還役使軍士為其家族服務。《雞肋編(卷下)》:“車駕渡江,韓、劉諸軍皆征戍在外,獨
張俊一軍常從行在。擇卒之少壯長大者,自吞而下刺至足,謂之‘花腿。’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夸。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於他軍,用為驗也。然既苦楚,又有費用,人皆怨之。加之營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樓,搬運花石,皆役軍兵。眾卒謠曰:‘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紹興四年夏,
韓世忠自鎮江來朝,所領兵皆具裝,以銅為面具。軍中戲曰:‘韓太尉銅臉,張太尉鐵臉’。世謂無廉恥不畏人者為鐵臉也”。此外,韓世忠也曾與
張浚發生過摩擦,由高宗親自調解方得以化解矛盾。
所以,在大舉北伐之前,南宋諸軍已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了。應該說,張浚堅決主張罷免
劉光世,並利用這個機會,整頓軍隊的決策是正確的。筆者認為在這個問題上,
岳飛與張浚是一致的。
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零九庚子條記載,岳飛於紹興七年二月初八日到達平江行在,第二天即入見高宗。除了廣為人知的“論馬”內容外,沒有直接的歷史資料告訴我們,岳飛還向高宗說了些什麼,參考其他相關記載,我們可以知道,這次談話的內容是相當廣泛的。上書同卷己酉條記載了高宗與
張浚等宰臣的談話,大體透露了他與岳飛這次對話的主要內容,高宗說:“飛今見之所論議皆可取。朕當諭之。國家禍變非常,惟賴將相協力,以圖大業。不可時時規取小利,遂以奏功,徒費朝廷爵賞。須各任方面之責,期於恢復中原,乃副朕委寄之意。昨
張俊來覲,亦以此戒之”。從中我們可以推測,
岳飛主要向高宗談出了自己關於軍隊當前存在諸多弊端的一些看法,並得到了高宗的認可。他話里的“惟賴將相協力”、“不可時時規取小利”、“須各任方面之責”等項內容顯然並非泛泛而談,而是確有所指。高宗的談話,一方面在向宰執大臣表明自己的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岳飛的意見。
岳飛比
張浚小六歲,憑藉卓越的才華迅速成長為一名傑出的軍事將領,其時地位已與張俊、
韓世忠、
劉光世基本相當,並稱“
中興四將”。以往,他與張浚之間並無什麼私人恩怨。張浚對岳飛也是十分了解的。《宋史·
岳飛傳》:“(平
楊么)時張浚以
都督軍事至潭,參政席益與浚語,疑飛玩寇,欲以聞。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胡可易言?’益慚而止”。因此,在此時,可以肯定地說,岳飛和張浚間根本沒有什麼矛盾。相反,張浚對岳飛是相當器重的。《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六十九“張浚出視師”條:“公於諸將,尤稱
韓世忠之忠勇,岳飛之沉鷙,可依以大事”。與其他大帥相比,岳飛是尊重朝廷,肯接受統一指揮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六:“紹興六年十月癸酉,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奏依奉處分往
江州屯駐。上曰:‘淮西既無事,飛自不須更來。’趙鼎曰:‘此有以見諸將知尊朝廷,凡所命令,不敢不從。’上曰:‘劉麟敗北,朕不足喜;而諸將知尊朝廷,為可喜也。’”
然而,隨後不久,
張浚與
岳飛間竟然產生了激烈的矛盾,甚至成為淮西合兵中諸多問題的焦點。《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七:“先是,張浚欲征
劉豫,會四大將於龜山,問之曰:‘欲大舉以取劉豫,克復中原,如何?’
劉光世請守,韓世忠請進兵。
張俊曰:‘都督欲戰則戰,欲守則守。’惟岳飛獨以為不可用兵。浚再三問之,飛堅執不可之說。浚以飛為玩寇,議不協而罷”。
假如不深入探究事情本末,人們不免會有這樣的困惑:張浚準備大舉克復中原的計畫,為什麼一貫堅決主張抗戰的岳飛竟然堅決不予支持呢?又為什麼不肯明確說出其中原因,而令張浚惱怒呢?
通觀合兵一事的前後過程,我們會發現,就此事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並不很困難。
岳飛身為一路大軍統帥,對軍隊諸多弊端當然了如指掌,深知這些問題不加以解決,貿然出戰,則完全沒有取勝把握。而當著
劉光世、張俊、
韓世忠三人的面,作為資歷最淺的統帥,他當然不可能直接將這樣的想法說出。這就致使
張浚產生誤會。
岳飛與張浚是有分歧的,但他們的分歧完全出於各自對戰略考慮的不同。也就是說,岳飛並不完全贊同張浚關於進取中原的作戰戰略。
岳珂在《鄂國金佗續編卷八》中收錄了一則令岳飛入內引對的省剳,說明岳飛曾於三月四日再次覲見高宗。這次入對的大致情景應該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零九載三月乙亥條中得以體現:“(紹興七年三月)乙亥,中書言湖北京西宣撫使
岳飛已朝辭,所降立功將佐告命,乞免進入,詔趣行給付。時中原遺民有自汴京來者,言
劉豫自猊、麟敗後,意沮氣喪,其黨與皆攜貳,金國謂豫必不能立國,而民心目望王師之來,朝廷因是遂謀北伐。飛謂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眾橫截金境,使敵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可復。
張浚不以為然。會
劉光世乞奉祠,飛乃見上,請由商、虢取關、陝,欲並統
淮右之兵。上問何時可畢,飛言期以三年。上曰:‘朕駐蹕於此,以淮甸為禁止,若輟淮甸之兵,便能平定中原,朕亦何惜?第恐中原未復,而淮甸失守,則行朝未得奠枕而臥也。’飛無以對”。
從中可知,岳飛的戰略是要以重兵切斷劉豫與金人間的聯繫,使
偽齊成為瓮中之鱉,不戰自潰。從
岳飛以三年為期的要求來看,他的這個計畫也是以穩健紮實為宗旨,並非投機冒險,而且切中偽齊的要害。這是與
張浚主張正面進攻的計畫大不相同的,故此張浚不以為然。而高宗的擔心也不無道理,因為當時南宋軍隊全部精銳不過二十餘萬,分兵之後,剩下的軍隊在綿延千里的江淮防線上能否在三年內抵擋
劉豫瘋狂反撲,的確是個問題。或許由於此次入見的時間有限,岳飛來不及詳細解答高宗的疑問,所以他於幾天后,即紹興七年三月十一日,給高宗寫了一份奏疏,就是後來十分著名的《乞出師札子》。
從內容上看,岳飛的這個札子是對這次未能盡言的對話的回應。這篇奏札被
岳珂在《鄂國金佗續編》卷一中完整地記錄了下來。在這篇奏札中,
岳飛比較系統地闡明了自己對於形勢的判斷,並十分具體地提出了應當採取的戰略戰術。在不到一千字的文章里,他解答了高宗的疑問,並且反覆對高宗強調,不能太過操切,急於求成。他說:“然臣愚欲望陛下假臣歲月,勿拘其淹速,使敵莫測臣之舉措。萬一得便可入,則提兵直趨京洛,據河陽、陝府、潼關,以號召五路之叛將。叛將既還,
王師前進,彼必舍汴都而走河北、京畿、陝右可以盡復,至於京東諸郡,陛下付之
韓世忠,
張俊,亦可便下。臣然後分兵濬、滑,經略兩河,
劉豫父子斷可成擒。如此,則大遼有可立之形,金人有破滅之理,四夷可以平定,為陛下社稷長久無窮之計,實在此舉”。在談及軍隊後勤保障問題時,他說:“臣聞興師十萬,日費千金,邦內騷動,七十萬家,此豈細事?然古者命將出師,民不再役,糧不再籍,蓋慮周而用足也”。最後,他再次強調:“今日唯賴陛下戒敕有司,廣為儲備,俾臣得一意靜慮,不為兵食亂其方寸,則謀定計審,仰遵陛下成算,必能濟此大事”。高宗看罷
岳飛此奏札,當即親筆批覆道:“覽奏,事理明甚,有臣如此,顧復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惟敕諸將廣布寬恩,無或輕殺,拂朕至意”。緊接著,他又親筆寫了一個命令交給岳飛,待岳飛接管該部隊時令
王德等諸將聽從節制。
通過這篇奏札,我們不難看到,岳飛當時的頭腦是冷靜、清楚的,態度是實事求的,比
張浚的戰略更具實際意義。常識告訴我們,一支軍隊若要長期保持強大的戰鬥力,精神因素固然非常重要,但也離不開強有力的後勤支援。宋人
莊綽在他的筆記《雞肋編(卷下)》有這樣一條記錄:“紹興八年,余在鄂州,見岳侯軍月用錢五十六萬緡,米七萬餘石”。此外,作戰必須的軍器製造,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巨大開銷。
岳飛軍隊的大部分後勤補給都由
荊湖南路、
荊湖北路、
江南西路等供應。這一直是一種極為沉重的負擔,當然也是要由這些地區的廣大百姓來承受。對百姓來說,應付、運輸軍隊的軍需補給是一種巨大的災難。這種災難性的現實不獨體現在岳飛一軍,其實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這方面的歷史資料是很多的。講述比較具體的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九十八中紹興六年二月庚戌條記錄的薛弼上疏和《宋史·李迨傳》記錄的李迨所寫奏疏。
面對這樣嚴酷的現實,如果一味主張全力向金人和
劉豫政權發起進攻,顯然只能成為空談。由此也更加證明了,
岳飛是一位真正具有遠見卓識的優秀的
戰略家。同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高宗對於岳飛的肯定與讚賞,的確是真誠的,絕非是一種虛與委蛇的敷衍。現在已知的史料表明,高宗的本意是要由此重用岳飛。不然,他何以又連續下達兩份御剳給岳飛?(詳見《鄂國金佗續編卷一》)。
高宗的決定不是他單獨作出的,肯定是與
張浚商議的結果。因為三省和都督府在三月十四日岳飛離開
建康行在時,下發三個省札和都督府札,授予了岳飛極大的許可權。其中的都督府札則將
劉光世軍的人馬清單,開列得清清楚楚,交由
岳飛“密切收掌”。(詳見《鄂國金佗續編卷八》)。這其實意味著,在正式罷免劉光世以前,岳飛接管該部隊的手續已經完備,只差一道正式公文(這種正式公文當然要在劉光世被真正罷免以後才能下發)。如果張浚不同意,顯然是不可能如此的。這個結果也說明,岳飛在給高宗寫了奏疏後,一定和張浚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溝通,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達成了共識。由於事涉機密,其中的過程必然不為外人所知。是以許多人在追述淮西合兵之事時,大多因不明就裡而僅據自己的猜測敘述經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十一:“(紹興七年六月)戊申,
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
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祉初在
建康,每有平戎之志,
張浚大喜之。浚以
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
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浚曰:‘正謂有其人,故欲易之也。’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
劉豫父子,然後盡復故疆。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這條記載似乎非常明確地指出,張浚不聽勸告,一意孤行,任用呂祉為劉光世軍隊的統帥。如果仔細推敲,事實卻不一定如此。首先,
張浚沒有明確說欲用
呂祉為帥,只說有符合張守標準的人選,接替
劉光世為帥。其次,按照慣例或規定,假如張浚果真用呂祉為帥,必須授予呂祉一個具體的官銜,不會僅含糊其詞地說“撫諭諸軍”。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九紹興七年二月庚申條附註:“《趙鼎事實》云:駕至
建康,當軸者以光世不足仗,遣其腹心呂祉誘脅之,俾請宮祠,罷兵柄,欲以此兵付
岳飛,為北向之舉。案此又與
秀水錄所云張浚據摭岳飛之說不同”。對比前面講述的史實,筆者認為這條記錄是真實的、可靠的。至於此已成定局的事為何隨後不久即橫生枝節,無果而終,並演變成了張浚與岳飛之間的衝突,甚至對抗,各種史料卻大多語焉不詳。
《宋史·岳飛傳》:“飛方圖大舉,會秦檜主和,遂不以德、瓊兵隸飛。詔詣都督府與
張浚議事,浚謂飛曰:‘
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而命
呂祉以督府參謀領之,如何?’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則必爭。呂尚書不習軍旅,恐不足服眾。’浚曰:‘
張宣撫如何?’飛曰:‘暴而寡謀,尤瓊所不服。’浚曰:‘然則
楊沂中爾?’飛曰:‘沂中視德等爾,豈能馭此軍?’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終喪服,以
張憲攝軍事,步歸,廬母墓側。浚怒,奏以
張宗元為宣撫判官,監其軍”。
這段資料極其生動,此事也多見於其他史料,其真實性大抵無可質疑,因而被學者們廣泛引用,當作
張浚剛愎自用,最終導致淮西兵變的證據。還有的學者把它當成高宗對
岳飛出爾反爾的鐵證。筆者認為,這段記錄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即張浚和岳飛對話的具體時間,在這條記錄中沒有提及。在其他資料中,筆者也沒有找到這件事的具體時間。
岳飛辭朝的時間是三月十四日,很可能第二天即離開建康行在。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三月十一日至十四日之間,那么張浚直接管轄的都督府,為什麼還要在三月十四日開列軍馬清單,交由岳飛“密切收掌”?
比較合理的解釋應該是,這段對話發生在岳飛剛到行在後不久。張浚只是徵求岳飛的意見。由於他們二人個性都十分鮮明,在討論問題時發生激烈爭論其實是相當正常的。只不過,這種爭論被人誇大或曲解了。
岳飛請辭棄軍為母守孝的行為,另有原因。
劉光世正式被罷免,是在三月二十二日。當日,
張浚將該部一分為六,一併直屬都督府,由都督府的參謀軍事
呂祉節制,
王德擔任提舉訓練諸將軍馬事。(詳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九紹興七年三月甲申條)。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必須加以注意。就是說,呂、王二人均未被任命為這支部隊的正式統帥。此時的岳飛,早已離開行在。同時,這個細節也證明,岳飛與張浚的爭執最晚應當發生在三月十一日之前。
岳飛得知此訊息應是在返鄂途中。宥於當時通訊手段的限制,也可能是出於保密的考慮,更可能是
張浚本人的疏漏,他沒有派親信部下將其中的原委完全告訴
岳飛,致使岳飛對這種處理產生了誤解。
岳珂在《鄂國金佗稡編》卷第一中收錄了高宗寫給岳飛的一條御札:“覽奏備悉,俟卿出師有日,別降處分。淮西合軍,頗有曲折。前所降
王德等親筆,須得朝廷指揮,許卿節制淮西之兵,方可給付。仍具知稟奏來”。顯然,這是高宗對岳飛某道奏疏的答覆。岳飛當時的奏疏,沒有保留下來,我們無從知曉具體內容。但可以推測,岳飛必定接到了一個的訊息,內容與當初商定的方案有所不同,是以上疏詢問究竟。
高宗的回覆,顯然是受到通訊手段的限制,所以含糊其詞,也沒有解釋具體原委。其中“頗有曲折”四個字,留給人們的想像空間極大。很多學者都將其解釋為高宗、張浚因擔心
岳飛權勢驟然增加,會威脅到皇權的穩定,是以變卦,改變了以前的部署。然而,如果將高宗的御札與
張浚的具體安排結合起來看,張浚的意圖是十分清楚的。他將此軍暫時控制在自己領導之下,待到興兵出師之日,再正式交付岳飛統率。張浚的作法是否合理呢?
不應當忽視,罷免
劉光世這樣的大帥,不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劉光世留下的,也不僅僅只是一支五萬多人的軍隊,還有許多錢糧、財物。作為比岳飛資格老很多的
張俊、
韓世忠,不可能對這支隊伍沒有什麼想法。韓世忠和劉光世素有嫌隙,雖經過高宗親自出面調解得以緩和,但是否徹底冰釋前嫌,誰也說不好。且
王德曾經殺過韓世忠手下大將,亦可見兩軍間積怨之深。所以,在討論劉光世部隊歸屬時,未曾有誰提到,可將此部交給韓世忠。岳飛曾是張俊部署,因晉升很快一直為張俊所忌。淮西之戰,
岳飛駐守上游未能參戰。主要戰功屬於張俊、
楊沂中。在這種情況下,岳飛猝然接掌劉光世的軍隊,
酈瓊諸將或許可服,但張俊必定不服。所以立即將部隊交給岳飛,未必能夠保證不出紕漏。這就需要身為政府首腦的
張浚,做大量協調工作。處理不好,必然引發新的問題。當時最主要的問題,當然是保持住這支隊伍的穩定。所以,筆者認為張浚的作法不失為一種穩妥的辦法。事實上,罷免
劉光世後,張浚立即趕往淮西視師,安撫諸軍,為的就是保持部隊的穩定。
由於
岳飛當時已在返回鄂州途中,其中原委無法與張浚面對面溝通,對張浚產生一些嚴重誤解,認為他心口不一,反覆無常。這是對張浚人格信任的動搖,自然不便直接表述出來。所以,岳飛在抵達江州的時候,以“與宰相議不合”為由,上章乞請解除兵柄,為母親服完余喪。岳飛的錯誤在於,他不等朝廷回復,便徑直趕往了廬山。這就是所謂的擅自棄軍而去。以岳飛的品德,如無極特殊的情況,肯定不會做出這樣的錯事。不少人認為,岳飛這么做是因為對高宗的出爾反爾感到無比憤怒,又無可奈何,而以這種方式表達心中憤懣。筆者認為這樣的觀點顯得有些牽強。
儘管我們已無法看到岳飛請辭奏疏的原文,但依然可以通過
陳公輔與高宗的對話,看出一些端倪。《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十紹興七年四月壬子條:“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岳飛事。公輔退上疏言:昨親奉聖語,說及
岳飛。前此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不應近日便敢如此。恐無他意,只是所見有異。望陛下加察。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臣度其心,往往謂其餘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欲勝之;又以
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敵境,使敵不能援,則中原必得,此亦一說。陛下當示以不疑,與之反覆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飛豈敢拒命?此前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習以為常,此飛所以敢言與宰相議不合也。今日正宜思所以制之。如
劉光世雖罷,而更寵以
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臣乞俟
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著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陳公輔的奏疏與劉光世部隊的歸屬問題無涉,證明他並不知道其中隱情。他的奏疏,沒有說到問題的關鍵,只是說
岳飛急於掌兵是為了有所作為。這不僅從一個側面展示了岳飛在群臣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證明岳飛當時的心情的確很急迫。
《鄂國金佗稡編》卷第一中有這樣兩條高宗寫給岳飛的御札:
其一:“再覽來奏,欲持餘服,良用愕然。卿忠勇冠世,志在國家,朕方倚卿以恢復之事。近者探報,賊計狂狡,將窺我兩淮,正賴日夕措置,有以待之。卿乃欲求閒自便,豈所望哉!
張浚已過淮西視師,卿可亟往,商議軍事,勿復再有陳請。今封還元奏。故茲親筆,宜體至懷”。
其二:“比降親筆,喻朕至意。再覽卿奏,以
渾瑊自期,正朕所望於卿者,良深嘉嘆。國家多事之際,卿為大臣,所當同恤。見遣中使,宣卿赴張浚處詳議軍事。《傳》曰:‘將相和,則士豫附。’卿其勿事形跡,以濟功勳。今再封還來奏,勿復有請”。
這是高宗對
岳飛累章請辭的回覆,從中看不出任何為自己辯解的意思。他反覆強調讓岳飛儘快“赴張浚處詳議軍事”。很明顯,他的意思是敦促岳飛及早與張浚當面溝通,把事情原委徹底談清楚。高宗曾經親自出面調解過劉光世和
韓世忠、韓世忠和張浚的矛盾,這次當然也會對張浚與岳飛的矛盾進行調解。
對於岳飛的錯誤行為,
張浚也有誤會,甚至極其惱火。《宋史·高宗本紀(五)》:“(紹興七年四月)庚戌,以張浚累陳岳飛積慮專在並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遂命
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實監其軍”。如果張浚的說法成立,岳飛的罪責就非同一般了。為防範萬一,派心腹人員前去監軍,沒什麼不妥。只不過張浚的處理有些草率。關鍵在於以後的事情究竟如何。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八“
岳飛赴行在”條:“初,岳飛解兵往
江州廬山,持餘服也。累召敦促,不肯起。朝廷剳下,
宣撫司參議官
李若虛、統制
王貴同去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若虛等並行軍法。若虛等既至廬山東林寺見飛,道朝廷之意,敦請。飛堅執不肯出。若虛曰:‘是欲反耶?此非美事,若堅執不從,朝廷豈不疑宣撫?且宣撫乃河北一農夫耳,受天子之委任,付以兵柄,宣撫謂可與朝廷相抗乎?宣撫若堅執不從,若虛等受刑而死,何負於宣撫?宣撫心豈不愧?’凡六日,飛乃受詔,赴行在。
張浚道上所以眷念之意,且責其不候報即棄軍而廬墓。飛辭窮曰:‘卻如何作主?’張浚曰:‘待罪可也。’飛然之,遂具表待罪。樞密院使見飛今上表,已有忿忿之意矣。(原書附註:樞密謂秦檜也)”。
我們看到,二人見面後,張浚對岳飛的指責僅是“不候報即棄軍而廬墓”。這當然是實事求是的。而
岳飛則肯定是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曲折的情況後,知道自己的確錯了,他才會“辭窮”,不知所措。對於均是以民族大義為重的張、岳來說,他們不可能因此結下私怨的。
這件事情,隨著高宗給岳飛寫了一封恩威並施的御札宣告結束,
張浚也未繼續深究,岳飛依舊還鎮統兵。大概在六、七月間,岳飛寫了一封奏疏,乞以本軍進討
偽齊劉豫(詳見《鄂國金佗稡編卷十二》)。如果將之與
岳飛三月十一日《乞出師札子》進行對比的話,我們會發現,該奏疏除措辭慷慨激昂外,中心思想與前者頗有矛盾之處。難道經歷了這樣一個事件以後,岳飛就放棄了自己正確的主張了嗎?筆者認為,岳飛之所以寫下這樣一份奏疏,是為了顧全大局,緩和、修復與張浚間矛盾,主動作出的一種姿態,已示與張浚達成了諒解。如果這個請求被高宗和
張浚批准,岳飛一旦戰勝立功,當然也可以比較順利地接管
劉光世的部隊。這是岳飛的一點很正常、完全能夠理解的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