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師文通學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

淮師文通學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0年。是淮陰師範學院較有影響力的社團之一。是學院團委指導的全校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陰師範學院文通學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SYVA
  • 成立於:2010年
  • 口號:愛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
  • 職能部門:4個
社團簡介,社團宗旨,口號,各屆負責人,協會活動,會徽,社團組織建設,部門工作細則,副會長,團支書,財秘部,組織部,外聯部,宣傳部,社團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人事管理規定,第三章 會員義務和權利,第四章 例會制度,第五章 經費,第六章 檔案,第八章 外事制度,

百科名片

淮師文通學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0年。是淮陰師範學院較有影響力的社團之一。是學院團委指導的全校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組織。

社團簡介

淮陰師範學院文通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自2010年成立以來一直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理念實踐於學校、躬行於社會。在我們的共同的努力下,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為了本校一支較有影響力的團隊。本協會由文通學院黨委,團委的領導和監督下成立,分設會長,團支書各異迷一名,副會長2名及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和秘書部4個職能部門。

社團宗旨

通過開展青年志願服務,豐富大學生活,加強同學的奉獻精神,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讓新一代的大學生奉獻社會,提高大學生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共建美好家園。

口號

愛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

各屆負責人

第一屆
會長
楊迎運
團支書
汪 洋
宣傳部長
胡亞平
財秘部長
潘麗娜
組織部長
沈迪文
外聯部長
曹 青
第二屆
會長
魏旭輝
團支書
吳從寬
副會長
馬林娜
副團支書
衛佳平
副會長
孫芳芳
副會長
顧東傑
財秘部長
徐 揚
外聯部長
章 孝
組織部長
張一俊
財秘副部
郝舒暢
宣傳部長
秦嬌
第三屆
會長
朱鵬
團支書
黃蓉燕

協會活動

2010-2012年活動
1.獻出一片愛溫暖你我他——運動會志願服務。
2.小小公車小小家,快樂公交靠大家。
3、為人民健康服務,樹衛生行業新風。
4、12.5世界志願者節。
5、放飛思維,創意無限——公益活動策劃書大賽。
6、“遏制結核,共享健康”健步走活動。
7、用愛心拯救生命——記文通學院青協為癌症男孩應廷軍募捐。
8、手隨心動,有愛你就SHOW——母親節手工花藝大賽。
9.“給愛翅膀,讓愛飛翔”愛心義捐活動。
10組織參加“防艾校園行”活動。
11.“雷鋒精神博大,老人共享天倫”活動等
12.東校區531校園“無菸日”宣傳。

會徽

會徽
淮師文通學院大學生青年志願者協會

社團組織建設

目前設定:財秘部 宣傳部 組織部 外聯部

部門工作細則

會長
會長:負責重大決策,統一組織協調各部門間的關係,推動社團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副會長

副會長:副會長部署會長下達的工作,安排好各部門工作

團支書

團支書:負責志願者權益保障工作,接受志願者投訴,督察各部門工作情況。

財秘部

財秘部(財會秘書部):負責做好每次的會議記錄,活動總結,管理好社團的經費,計算每次活動的經費,每一筆支出都要做詳細記錄,做到透明、公開。1、負責社團內部財務報銷和財務報表製作及上報和公布工作
2、負責社團資產管理及辦公用品等物資採購工作;
3、負責社團各項活動的內部審批和素質拓展申報工作;
4、負責社團各項活動檔案和其他相關資料的的管理工作;
5、負責社團信箱的管理工作;
6、負責社團會員利益維護及聯絡員和會員管理。
7、負責社團會議的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簽到及活動備案表的綜合管理。

組織部

組織部:1.負責策劃協調每次活動,促使活動可以順利進行。負責社團校內外實踐活動的聯繫與管理工作;負責社團活動的前期具體準備工作(場地安排,人員安排);
2.負責整合社團內外部綜合資源利用以及相關文娛活動的組織與安排。負責協會內部整體資源的提高和增長培訓等工作。負責協助社團內部其他部門的相關活動開展工作。

外聯部

外聯部:主要負責社團對外活動,接待來賓;與各高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媒體及社會友好單位等的聯繫;與企事業單位洽談活動贊助事項。協助社團的工作開展,並與校內外各單位建立友好關係。

宣傳部

宣傳部:負責社團活動的宣傳工作,以海報、展板等形式進行有效宣傳。立志把青年志願者協會發展壯大,使我們的活動能被更多的人所了解。把本社的每次活動成果發表到網上,以宣傳該次活動的主題和意義,並藉此宣傳本社團。負責社團網頁的製作與維護。負責社團會刊、會報的編輯與發放工作。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的名稱為淮陰師範學院文通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本協會接受學院團委的指導,參加全國青年志願者的統一行動。
第二條、本協會是學院團委指導的全校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民眾性組織。在學校的規定範圍內展開全面工作。
第三條、本協會通過組織和指導我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倡導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精神,積極推動我校良好的校風、學風的形成,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建設。
第四條、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並結合大學生素質拓展計畫的實施,積極開展青年志願服務活動。
第五條、為了規範和促進我校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推動我院志願者工作的有效落實,高效開展。根據校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並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為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的最高原則,所有成員均須遵守,不得違反。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和程式予以補充。
第六條、基本任務  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位同學們創建一個更良好的校園環境;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培養在校大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其健康成長;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為學院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服務的範圍包括扶貧濟困、幫孤助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環境保護等活動,並開展與兄弟學院,兄弟學校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第七條、價值意義  對社會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傳遞愛心,傳播文明。志願者在把關懷帶給社會的同時,也傳遞了愛心,傳播了文明,這種“愛心”和“文明”從一個人身上傳到另一個人身上,最終會匯聚成一股強大的社會暖流;二是有助於建立和諧社會。志願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幫助的機會,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及關懷,減低彼此間的疏遠感,促進社會和諧;三是促進社會進步。社會的進步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志願工作正是鼓勵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服務社會的行列中來,對促進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對志願者個人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奉獻社會。志願者通過參與志願工作,有機會為社會出力,盡一份公民責任和義務。二是豐富生活體驗。志願者利用閒余時間,參與一些有意義的工作和活動,既可擴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親身體驗社會的人和事,加深對社會的認識,這對志願者自身的成長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提供學習的機會。志願者在參與志願工作過程中,除了可以幫助人以外,更可培養自己的組織及領導能力。學習新知 識、增強自信心及學會與人相處等。  對服務對象而言,志願活動具有以下積極意義:一是接受個人化服務。志願者服務,提供大量的人力資源的同時,更能發揮服務的人性化、個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從而令服務對象受益。二是幫助融入社會,增強歸屬感。通過志願者服務,能有效地幫助服務對象擴大社交圈子,增強他們對人、對社會的信心,同時,志願者以親切的關懷和鼓勵,幫助服務對象減輕接受服務時的自卑感和疏遠感,從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第二章 人事管理規定

(一)人事管理
1.招新
招新對象:在校樂於參加課餘實踐活動的學生。
招新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修養
(2)樂於助人,有一顆為人服務的赤子之心
(3)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主人翁意識,對工作認真負責
(4)具有團隊精神
招新程式:經報名,遞交入社申請(簡單一點就交報名表),包括個人簡歷、所入部門、對該部門的理解和建議;面試合格後將統一頒發本社相關證件
2.退社程式
遞交申請書於部長,寫明退社原因,並及時交回相關證件,待社團審核並同意後正式退社
3.人事產生
(1)在下學期開始,出宣傳板,招收社員,介紹各部情況
(2)申請書經會長助理整理後,通知具體日期進行面試,各部據面試招收新幹事
(3)第二學期結束前舉行換屆大會(必須有2/3以上社員參加換屆大會,且每個社員都有平等的投票機會)
4.管理制度
(1)各部實行負責制管理,明確責任到個人
(2)各部於每學期始擬訂詳細工作計畫書交於會長助理處,補充完整後按工作計畫實施本期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提交財務計畫,審核後定額分配本期財務
(3)各負責人應積極訪問聽取社員意見及社會輿論,不斷完善社團工作.同時各負責人應有一定該部門工作經歷
(4)公布財務,評優,負責人晉升制度,提高社團透明度
5.管理方法
(1)對每個成員工作證,統一編號,統一調度,帶證工作
(2)建立個人檔案,社長助理處保管
(3)學期末召開成員大會,對成員工作進行評估,實行獎懲制度
(二)獎懲制度
1. 獎勵類別:
獎勵有:社內公開嘉獎,學期優秀社員
懲處有:批評,警告,記過,除名
2. 社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社內公開嘉獎:
(1)積極維護本社榮譽,在同學中樹立青年志願者協會的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2)工作認真,執行,或領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5)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本社利益事件者。
(6)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7) 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改善者。
(8)對青年志願者協會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3. 社員有下列情形者期末可參加優秀社員評選:
(1)一年中累計三次被給予鼓勵且過去無一次性被記過者。
(2)在當學期工作中給文學社帶來重大進步者。
(3)在當學期工作中,嚴格遵守文學社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社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 社員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批評:
(1)不聽合理指揮者。
(2)不守考勤制度,例會遲到早退者。
(3)妨礙工作秩序或影響工作進度但情節不嚴重者。
(4)同社成員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5.社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玩忽職守造成本社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社成員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捏造事實以逃避工作任務和會議者。
(4)學期內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5)無正當理由,會議缺席者。
6. 社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對同社成員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2)一個月內會議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3)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
(4)負責保管的社團財物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5)為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7. 社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2)對同社成員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3) 盜竊同學或本社財物者。
(4)利用青年志願者協會名義招搖撞騙,使本社蒙受損失者。
(5)利用職權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6)年度內累計三次記過行為者。

第三章 會員義務和權利

本協會成員的基本義務:
(1) 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 自覺履行志願服務的職責,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3) 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志願者工作對社會的影響。
(4) 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主動關心社會,關心他人。
(5) 關心協會的工作,積極參加協會組織開展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6)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形象。
(7) 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本協會成員的基本權利:
(1) 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獨立開展活動。
(3) 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
(4) 有參加協會安排的各項活動和取得有關資料的權利。
(5) 請求協會幫助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
(6) 請求本組織維護其合法權益。
(7) 向本組織推薦隊員。
(8) 退出協會的權利,請求本組織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四章 例會制度

遵守“民主化、合理化、制度化”原則
1.會議組織者
(1)明確會議內容,目的,並事先寫出會議程式。
(2)對會議所需解決的問題,形成決議並應有初步估計。
(3)負責組織會議正常召開,總結會議結果,並將有關決議交有關人員通過執行。
2.會議參加者
(1)按時到會、不遲到、不早退、曠會、有事應提前向會議負責人請假。若無重大緊急事件,會後補假無效,按曠會處理。
(2)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召開全體成員大會、各部門會議、部長級以上會議。

第五章 經費

(1)經費來源於 學校撥款、 社會捐贈、 政府資助;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本會的經費使用範圍:維持本協會正常工作運轉;符合本協會宗旨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範圍內的特殊資助。
(2)本協會財務歸秘書部管理,其他部門對其進行監督。
(3)任何活動一周前,活動負責人都須將活動經費預算交團委老師審核;各部門活動財務預算經審核批准,活動結束後,預先支付的經費需有正式發票憑據,並在發票背面註明用途及經手人,由會長簽字證明後方可到秘書部處報銷。
(4)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5)各項活動均要求厲行節約,活動支出必須嚴格按照預算,超過預算的部分需說明理由。
(6)社團資金支出分為“日常支出”和“項目支出”。“日常支出”包括辦公用品等日常支出。“項目支出”指用於具體活動的費用。日常支出和項目支出分開記帳,日常支出可在規定的報銷時間內隨時報銷,項目支出需在活動結束後報銷,如大型活動可以分期報銷,但每個活動都需獨立記帳。

第六章 檔案

(1)協會的檔案管理工作由協會辦公室負責,對協會的總體文檔進行分類歸檔管理,為協會的各項活動提供參考資料。保障各項決策的科學化、規範化。
(2)協會總體檔案分類如下:各部各系檔案類、會議記錄、協會成員檔案、協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書刊、其他資料等。
(3)協會各職能部門,在每學期末必須做出詳細的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和下學期的工作計畫,一式兩份,分別由各部門及辦公室存檔。協會總體規劃及總結,由辦公室負責草擬。由理事會通過實施。
(4)各部的工作檔案由各部專櫃保管。凡大型活動的方案總結及有關資料由其部門存檔外還須上交一份由辦公室存檔。活動方案於活動前提交,總結及有關材料於活動結束後一周內遞交:此任務由各部負責人負責,不執行者將以公開批評或其他形式處罰。
(5)各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個人總結或填寫一份工作鑑定表。介紹在這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成績及經驗教訓並由辦公室存入檔案(具體遞交時間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凡協會集體獲得的獎品和紀念品,作為工作成績的體現,必須交辦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為己有。
(7) 屬於協會的報刊雜誌,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需借用,須經辦公室批准,並按時歸還。
(8) 如借用有關檔案須經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同意並作登記方可借用,且借用及時歸還存檔。

第八章 外事制度

(1) 外事人員要求:有良好的交際能力;善於表達,部羞於與人交往。
(2) 外事人員操守:有較高的責任心,切勿有謀取私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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