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川街道辦事處社區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淮川街道辦事處社區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為其基本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川街道辦事處社區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 章節:共4章
  • 公開部門:淮川街道辦事處
  • 公開範圍:面向社會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監督管理機構,第三章 範圍和職責,第四章 集中交易的程式,(一)簡易程式,(二)一般程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區集體資產資源交易行為,切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利益,加強社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瀏陽市淮川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方案》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街道行政區域範圍內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工程招標、集體資產租賃和大宗物資採購等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按照上級規定必須進入市級平台的交易活動除外。
第三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設一個統一監管、獨立運行、服務高效的社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

第二章 監督管理機構


第四條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範圍內集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的領導和協調工作。
淮川街道社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站(簡稱“交易站”)為淮川街道統一的交易平台,履行本區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集體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服務職責,對進入交易站交易的項目,出具交易鑑證證明。
第五條 淮川街道紀委(監察)、財政所、城建辦、林業站、國土所等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第三章 範圍和職責


第六條 本街道行政區域內的限額以上的交易活動必須進街道交易站行進行公開招標活動其中包括信息發布、交易檔案發售或公布,評標委員會組建、資格審查、開標、評標等活動過程等。
第七條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負責受理招標申請,交易站協助招標人編制及發布招投標信息;交易站提供評標專家隨機抽選服務,提供招投標場地,組織開、評、定標活動;公布招投標結果,出具交易鑑證證明,收存招投標備案資料。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中財政、城建、林業、國土等部門負責招標公告和檔案初審備案,複查投標單位資質和信譽,監督開標評標過程,中標通知書備案。
第八條 街道、社區集體經濟的土地、森林荒山和水面等自然資源及各種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的處置項目。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負責受理招標申請,交易站協助招標人編制及發布招投標信息;交易站提供評標專家隨機抽選服務,提供招投標場地,組織開、評、定標活動;公布招投標結果,出具交易鑑證證明,收存招投標備案資料。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中財政、城建、林業、國土等部門負責招標檔案和公告初審備案,複查投標單位資質和信譽,監督開標評標過程,中標通知書備案。
第九條 非工程類貨物或服務採購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負責受理招標申請,交易站協助招標人編制及發布招投標信息;交易站提供評標專家隨機抽選服務,提供招投標場地,組織開、評、定標活動;公布招投標結果,出具交易鑑證證明,收存招投標備案資料。
淮川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中財政部門負責招標公告和檔案初審備案,複查投標單位資質和信譽,監督開標評標過程,中標通知書備案及相關驗收活動。

第四章 集中交易的程式


對評估價在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評估價在5000以上,10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項目,評估價在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物質和服務類採購項目原則上可實用簡易程式。超過前述額度的交易項目或者民眾有要求、經一定程式決定的,必須採用一般程式。

(一)簡易程式


1、項目業主向街道公共資源領導小組提出交易申請。
2、交易服務站協助招標人編制招標公告及招標檔案,在社區公開欄中發布招標公告,公告時間在7天以上。
3、招標公告發布後統一由交易站指定專人報名及發售招標檔案,報名時間不得少於3日,報名時間可與公告時間同步實施,報名結束後交易站統一告知招標人項目報名情況,報名情況要嚴格保密。招標檔案售價需以招標公告和檔案製作成本費用為原則,一般不超過400元(每份),如有設計圖紙可另行發售。
4、交易服務站協助招標人組織招標、投標活動,現場確定中標人;(交易地點根據方便、節約、公開和有效的原則可選擇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站或項目主體所在社區)
5、在社區公開欄上發布中標結果;
6、簽訂書面契約。

(二)一般程式


1、項目的決策立項及審批:項目業主向街道公共資源交易領導小組提交交易申請(涉及社區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必須先經社區集體會議或代表會議通過),經街道公共資源交易領導小組備案後進入交易程式。
2、招標人與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站簽訂委託代理交易項目協定。
3、交易站會同招標人進行交易日程安排及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檔案。編制後交街道交易辦備案,備案內容主要為投標人資質、競標最高限價、資格審查辦法、評標辦法、契約主要條款等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和合理。
4、交易站在交易站公告欄及項目所在地的人口集散地等公開發布張貼交易公告,如有重要項目可在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網站發布交易公告,公告時間不少於10日。
5、招標公告發布後統一由交易站指定專人報名及發售招標檔案,報名時間不得少於3日,報名時間可與公告時間同步實施,報名結束後交易站統一告知招標人項目報名情況,報名情況要嚴格保密。招標檔案售價需以招標公告和檔案製作成本費用為原則,一般不超過400元(每份),如有設計圖紙可另行發售。
6、招標檔案發售後,如投標人對招標檔案有疑問,可在兩天內向交易服務站提出書面質疑,交易服務站會同招標人對質疑相關事情進行核查及回復。如果涉及到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的變更,則需以書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標人。
7、開、評標活動應當在招標公告及招標檔案載明的時間地點進行,並接受社區公開監督小組、街道交易辦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開、評標活動由街道交易站(或招標人)主持、組織並邀請有關監督部門或人員參加。具體開、評標實施細則詳見《瀏陽市淮川街道資產資源交易實施細則》。(投標人依據招標檔案繳納投標保證金)
8、開、評標結束確定中標候選人確定後,交易服務站應在招標人政務公開欄和交易站公告欄公示3天。如有需要也可在瀏陽市招標投標監督辦公室網站上進行公示。
9、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無效,由交易服務站發出《交易確認書》。(交易服務站退還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
10、簽訂契約:自交易確認書發出之日起10天內,業主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契約。應按法律程式流轉產權的,職能部門應協助業主做好產權流轉監督工作。
11、資料歸檔:交易結束後,交易站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各個環節的檔案資料,並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第五章 集中交易的定價原則
建設工程項目一般實行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或經票決的合理低價法;產權交易項目一般實行保底高價法;物資和服務採購項目一般實行限額合理低價法。
第六章 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社區公共資產資源交易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有關人員的監督。對工作落實不力和違規操作的,要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對街道及有關部門領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①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反規定批條子,打招呼,插手、干預、操縱社區公共資產資源交易活動的;
②擅自參與社區公共資產資源交易活動或者從事中介活動的;
③干擾社區公共資產資源交易活動,致使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
2.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和居民小組組長有下列行為的,應當追究責任:
①應當進入公共資產資源交易中心的項目而不進入的;
②違反規定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方式規避招標的;特別是主體工程招標,符合依法必招要求的配套工程、裝飾工程、附屬工程不進行公開招標的;
③違反規定泄露與公共資產資源交易活動有關的保密情況和資料,或者與投標人(競買人、供應商)串通損害集體利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
④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行要求投標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限制投標人之間公平競爭的;
⑤無法定事由拒絕與中標方簽訂契約,或者擅自改變招標檔案、改變契約、增減工程的;或者另行訂立背離契約實質性內容的協定的;
⑥利用工程款支付權等職權強行或暗示要求中標人分包、轉讓工程的;為施工隊伍指定材料廠家或供應商、指定建築材料件及其它向施工隊提供有償服務的;
⑦在建設工程資金撥付或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有吃、拿、卡、要行為的;
3.公共資產資源交易領導小組及交易站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①對社區公共資產資源交易監管不力,造成應進站交易而未進入的;
②違反規定泄露與交易活動有關的保密情況和資料的;
③不按交易程式組織交易活動,影響交易效率、造成交易糾紛或引起交易投訴舉報的;
④對發現的違規交易行為不及時報告,或放任縱容的;
⑤在交易過程中有借工作之便參與違規交易、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⑥對交易中的違規行為處理、糾正行為不力或推諉拖延的;
⑦有其他違反操作程式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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