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市物價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物價工作的執法監管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等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草擬全市價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相關規定;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
(二)編制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物價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建議以及相應的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價格調節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實施特殊情況下價格干預措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建立價格監測制度,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預測市場價格走勢,提出價格調控及相關經濟政策建議。
(四)協管省以上管理的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五)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並調整市管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制訂定價原則、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比價、差價關係;組織價格聽證,發布價格公告。健全價格信息網路。
(六)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縣(區)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七)依法組織、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依法檢查處理全市範圍內的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及各種不正當價格行為,負責全市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和複議,組織指導社會監督工作,推行明碼標價制度。
(八)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仲裁各類價格爭議,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九)負責全市涉案物品價格鑑定,開展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物價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電報的收發、文印、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負責全局財務、車輛、房屋、財產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性會議的有關事務;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勞動工資、人事檔案、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辦公室主任:方建宏
綜合調控處
負責草擬貫徹國家及省、市的有關價格方針、政策的意見;起草價格業務綜合性文稿;負責編制價格改革的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起草價格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督查系統內價格行政執法行為;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依法認定不正當價格行為;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價格統計、分析和趨勢的預測,並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參與市場物價調節基金的管理;負責價格宣傳工作。
負責人:王岩
收費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部門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提出調整建議;研究提出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規定和管理原則,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市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制訂收費辦法,核定收費標準,並負責實施行政事業性單位許可證管理和年檢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單位亂收費的治理整頓;指導、協調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協調處理收費爭議。
收費管理處處長:洪永明
服務價格處(房地產價格處)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服務價格改革方案,並提出相應調整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價格管理原則、辦法或標準;制訂調整市管服務價格標準;平衡銜接縣(區)管理的服務價格水平;協調處理服務價格爭議;指導全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房產、地產價格改革方案,管理房產與地產價格及與其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房產、地產價格與評估的規範性檔案和行政措施;制訂全市土地出讓最低保護價和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對土地、房產價格評估的單位,進行評估資格的確認工作;負責審核市區普通住宅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銷)售價格;制訂和調整涉及房產、地產的有關收費項目的標準;協調處理相關的價格爭議;指導全市房地產價格管理工作。
服務價格處處長:徐益群
工農業產品價格處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對工農業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公用事業價格改革的方案,並提出相應的調整建議;制訂市管工農業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公用事業作價原則、作價辦法或標準;對實行生產經營者定價的工農業產品按規定實施提價申報和備案制度;協調處理相關商品價格爭議;參與農副產品、農資價格風險基金和集貿市場價格的管理。
工業品價格處負責人:茆永高
農產品價格處負責人:畢大遠
監察室
一、監督檢查局機關及直屬單位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二、監督落實各項廉政制度。監督檢查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認真落實廉政責任制;監督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各項廉潔從政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監督落實各項行政管理制度。加強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行政效能的監察;參與對本局幹部調配、獎懲、任免、考察等工作的監督,並配合有關處室做好公務員考核工作。
四、負責對價格行政行為執法監察。貫徹落實《江蘇省價格系統行政行為執法監察暫行辦法》,加強對價格成本監審工作、制定和調整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涉案財產價格鑑證工作、行政許可工作、瀆職失職行為追究的監察。
五、負責對紀檢監察信訪件的調查處理。依法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參與調查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並向局黨組提出處理意見;調查本局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並向局黨組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局黨組安排組織協調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本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局黨組、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主任:張其濃
淮安市物價局檢查分局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價格政策和法規;
2、檢查國家、省、市巨觀調控價格政策貫徹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價格及收費規定的執行情況;
4、受省委託查處中央和省屬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為和全市轄區範圍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為;
5、指導、協調全市價格系統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6、協助市局法制處受理價格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7、組織開展和監督檢查明碼標價,指導企業開展行業價格自律和執行物價政策法規的各種“誠信”活動;
8、組織指導職工物價監督工作;
9、做好價格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10、落實政治、業務學習等規章制度,加強全面建設,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素質。
淮安市物價局檢查分局局長:王乃成
淮安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
一、承擔國家、省賦予的農產品成本、工業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負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的監審工作;
三、承擔政府賦予的制定經濟和價格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專項調查工作;
四、指導全市農產品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
五、負責全市成本調查、監審人員的業務培訓;
淮安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局長:周達明
淮安市價格認證中心
1、根據國家計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計辦[1997]808號檔案規定,開展扣押、追繳、罰沒物品價格鑑定工作。
2、根據國家計委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開展對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及經濟仲裁機關,以及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價格進行公證性認定。
3、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車損評估辦法(蘇價事[1997]291號)開展對市區交通事故車損壞價值評估。
4、根據國家計委涉案物品價格鑑定覆核裁定管理辦法(計價費[1998]775號),對縣(區)級涉案物品價格評估進行覆核裁定。
5、根據國家計委關於舊機動車輛交易價格評估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展全市舊車交易評估工作。
6、開展價格事務工作:(1).企業定價前成本審核;(2).企業降價商品的可信性認定;(3).市區餐飲業、沐浴業價格評審定級。
7、代售商品標價簽。
8、開展商品拍賣業務。
淮安市價格認證中心主任:吳同富
淮安市價格監測中心
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監測分析本行政區域內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發布價格監測信息。
淮安市價格監測中心主任:葛瑜
淮安市物價局開發區分局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接轄區內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包括涉案物品價格鑑證)等相關工作;承辦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和轄區內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處理價格違法行為,受理價格投訴舉報,協調處理各種價費矛盾;負責落實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許可證核發、換證和年檢工作。
淮安市物價局開發區分局局長: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