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淮安市清江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淮安市清江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清江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所屬地區:淮安市清江浦區
  • 所屬部門: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國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規劃,制定相關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清江浦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清江浦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全區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監督實施國家和省頒布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全區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政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和服務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
(九)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一)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二)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衛生健康系統各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督促地方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級醫療衛生計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相關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檢查和應急管理,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做好事故防範工作。
(十六)承擔健康清江浦建設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等的具體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清江浦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區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 市、 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對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衛、保密、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以及意識形態管理、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及雙擁、統戰等工作。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
擬定全區衛生健康經濟政策。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區級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區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培訓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管理事項。承擔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醫政醫管科。
督促實施國家和省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擬訂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區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以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和省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區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制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地方性法規、規章,參與起草中醫藥事業發展地方性政策措施。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督查落實中醫藥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指導並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範、標準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擬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和推廣。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 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三)公共衛生健康科。
負責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區深化醫改暨建設現代化醫療衛生體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工作,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與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協調指導下屬單位基本建設。
負責擬訂健康清江浦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各鎮(街道)、各部門推進健康清江浦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與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組織開展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健康清江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管理事項,承擔相關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區政府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政府重大疾病防治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 擬訂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政策措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
(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擬訂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生育政策宣傳,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以及全區醫養結合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督促、檢查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張國祥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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