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緝查火伏章程

淮南緝查火伏章程,章程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二月,泰州分司為防止火伏私漏,稟準制定。共十條。規定淮南煎灶,一火伏從起火至止火,應煎鹽多少均有定數。各發給印簿,嚴定比較。於七月續定章程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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