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方案

《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方案》已經淮南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3月25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5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山石資源開採蘊含較高經濟利益,易成為黑惡勢力侵蝕染指的重要領域。為鞏固我市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成果,切實保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工作常態化、系統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護好山石資源和生態環境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緊密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補齊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強化機制,剷除滋生和滲透黑惡勢力的土壤,促進全市礦業秩序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原則,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強大威懾力,嚴厲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
三、主要任務
(一)重點打擊的非法行為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開採山石、加工運輸石料、伐木毀林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活動。
2.擅自在已關閉礦區進行非法採礦,特別是以地質災害治理、道路建設、荒山荒坡治理、土地復墾整治等各種名義變相開採山石資源行為。
(二)加大源頭排查力度
對非法利用爆炸物品爆破山石資源的,查清爆炸物品來源,從源頭上切斷非法爆炸物品渠道;積極藉助科技手段,在重要路段、地點設定監控、哨卡和路障,對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實行24小時監控,監控系統統一納入公安監控平台;探索套用遙感監測、無人機巡查等科技手段,對山石資源集中分布區域適時檢測,及時發現和制止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
(三)開展專項行動
在市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廣泛深入宣傳、曝光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等方式,形成威懾效應,強力遏制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的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的打擊,市政府對市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充實(調整後領導小組名單見附屬檔案)。各縣區(園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嚴密組織,細化措施,確保工作常態化開展,取得實效。
(二)明確職責分工
公安部門負責對涉嫌構成非法採礦罪、非法製造爆炸物品罪以及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品罪等犯罪嫌疑人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現場發現的盜採、運輸石料等違法人員,依法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維護非法採礦點行政執法現場秩序,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嚴厲打擊妨礙公務等暴力抗法行為,確保執法順利進行;查處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非法採礦刑事案件,深挖徹查背後“利益鏈”“關係網”“保護傘”。依法抓捕非法開採犯罪嫌疑人。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依法巡查、制止、查處、通報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研究掌握非法開採山石資源的突出問題,適時向縣區(園區)提出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工作建議;組織有相應技術力量的地勘單位對因非法開採造成的礦產資源破壞程度進行勘測、鑑定,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依法對非法開採和加工山石資源造成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查處未辦理環評手續的礦產資源加工點並通報當地政府予以取締。
財政部門負責打擊非法開採礦產資源執法監管工作的經費保障。
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商品混凝土企業、建設施工單位進行排查,嚴禁其購買、使用非法開採的山石資源。
民政部門負責對與周邊地市交界處因地貌改變、地域分界不清的區域進行勘界,設立界樁,釐清界限。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加大交通道路巡查力度,依法查處超載超限運輸毛石、石子等石料的車輛。
林業部門負責林地山石資源的管理,對開山毀壞林木的行為進行查處。對發現林地山石資源遭到非法開採的,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向轄區政府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通報。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公安、自然資源等部門查處的案件中涉案山石進行價格認定,出具認定報告。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超出經營範圍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對吊銷採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的企業,應責令企業辦理工商註銷登記或相關變更登記,對停產整頓不力的企業根據相關規定,吊銷營業執照;對非法開採現場發現的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依法予以沒收。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配合相關部門對非法開採山石資源的行為進行查處。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協助拆除未經規劃的建築物、構築物,拆除無證開採點、加工點的地面設施及加工設備。
供電部門負責加強用電監管,嚴禁向非法採礦點、加工點供電或轉供電,對縣級以上有關部門發現非法採礦行為書面要求停止供電的,要配合當地政府切斷供電電源,拆除非法採礦加工點的供電設施,對向非法採礦點、加工點供電和轉供電的單位及個人予以嚴肅處理。
各縣區(園區)要認真落實山石資源禁采工作主體責任,全面負責打擊轄區內各類非法開採山石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要與相關部門通力合作,採取聯打、聯防、聯動等有效手段,堅決遏制轄區內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協調轄區內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安防力量,建立夜間巡查應急隊伍,對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的舉報要立即到場、及時查處;有條件的縣區(園區)可對非法開採山石資源多發、高發地點安裝視頻監控,對發現的無主石料組織清運,統一處理;要督促非法開採責任人對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治理,消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對轄區內礦山環境治理修復、地質災害治理等項目的監管,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在出入路口架設視頻監控,嚴格執行項目區內物資只進不出的規定,切實落實監管職責。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內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的第一發現人和第一報告人。要劃定監控區域,明確監控責任人,落實監控責任,建立監控網路,積極組織力量進行日常性排查,嚴密監控本行政區域內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發現情況要及時制止並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在易發非法採礦區域設定警示牌及禁采標語,鼓勵民眾積極參與並提供相關線索。
五、健全完善機制
(一)健全調度協調機制
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貫徹落實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有關決策部署,協調執法力量,匯總並梳理分析當前打擊非法採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相應解決措施,開展專項行動。
(二)健全聯合執法制度
堅持政府統一負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根據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組織成員單位成立聯合執法隊,不定期對涉礦重點監控區域開展巡查,及時查處私挖盜採行為,對屢禁不止或情節嚴重的非法採礦、加工行為,成員單位之間要全力協作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切實加大打擊力度。
(三)健全網路監控動態巡查機制
建立縣區(園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監控網路,劃小監控區域、劃細監控責任、劃嚴監控程式,形成責任清晰、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特別注重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網路建設,做到無死角全覆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建立“編號登記、限期整改、專人負責、複查銷號”制度。同時,各地要對轄區內所有已取締的非法採礦點和礦產品加工場逐個登記,建立檔案,跟蹤管理,嚴防反覆。
(四)創新監督方式
各縣區(園區)要建立監督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調動全社會監督舉報的積極性。鼓勵民眾和社會組織舉報,對查實的舉報,給予第一舉報人一定獎勵。要切實保護舉報人權益,凡隱瞞舉報線索、泄漏舉報信息、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發現,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嚴格責任追究
凡在鄉鎮、街道所轄區域內發現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且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所在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相關部門對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的、公安機關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推諉塞責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非法開採、為非法開採行為充當“保護傘”、以各種方式為非法開採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要嚴肅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讀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2017年9月市政府印發《淮南市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工作方案》(淮府辦秘〔2017〕173號),實施以來我市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於山石資源開採蘊含較高經濟利益,易成為黑惡勢力侵蝕染指的重要領域。為鞏固我市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成果,切實保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工作常態化、系統化、規範化,淮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補齊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強化機制,剷除滋生和滲透黑惡勢力的土壤,促進全市礦業秩序持續穩定好轉。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淮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了《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2019年9月25日,我局致函市公安局等17家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徵求修改意見,根據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反饋的修改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方案(送審稿)》。10月15日,提請市政府進行合法性審查。10月26日,按照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工作要求,進行了網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內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見。11月28日,根據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意見,將原標題《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實施意見》改為《淮南市進一步加強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工作方案》,並對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3月2日,經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根據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後正式印發。
四、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原則,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強大威懾力,嚴厲打擊非法開採山石資源行為。
五、主要任務
(一)重點打擊的非法行為;
(二)加大源頭排查力度;
(三)開展專項行動。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二是明確職責分工。
七、創新舉措
各縣區(園區)要建立監督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調動全社會監督舉報的積極性。鼓勵民眾和社會組織舉報,對查實的舉報,給予第一舉報人一定獎勵。要切實保護舉報人權益,凡隱瞞舉報線索、泄漏舉報信息、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發現,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八、下一步工作考慮
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根據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組織成員單位成立聯合執法隊,不定期對涉礦重點監控區域開展巡查,及時查處私挖盜採行為,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建立“編號登記、限期整改、專人負責、複查銷號”制度。同時,各地要對轄區內所有已取締的非法採礦點和礦產品加工場逐個登記,建立檔案,跟蹤管理,嚴防反覆。嚴格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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