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物價局

淮南市物價局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定淮南市物價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物價局
  • 所屬地區:淮南市
  • 性質:市政府直屬機構
  • 成立時間:2009年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將社區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鄉鎮醫療機構的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民辦幼稚園收費備案管理、停車場收費許可證發放管理、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等職責授權給區級物價部門管理。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並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機制,根據價格監測信息,向市政府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加強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科學合理定價;加強價格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和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務院和省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指導縣、區價格管理工作。
(二)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提出的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擬定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中長期調控規劃,提出價格調控措施建議;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擬定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地方經營性收費管理目錄;指導全市價格行政複議和依法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
(四)組織實施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畫;制定和調整本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控指導。
(五)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六)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化工作;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制度;負責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價格監測點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定期成本監審和定調價成本監審工作。
(八)依法對價格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治理各類亂收費。
(九)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工作。
(十)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物價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會議、檔案收發登記傳閱、檔案、保密、財務、資產、安全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協調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年度工作任務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考核、獎懲、任免、交流等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維護和管理。
綜合法規科
負責制定全市物價工作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規劃,擬定年度價格總水平目標和措施,參與制定全市價格改革方案;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編制工作簡報,送閱材料,報送信息;負責價格法制、宣傳工作;擬定地方性價格規章和價格管理辦法;負責估價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資質的初審上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價格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局審價委員會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服務《收費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負責全市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批;負責其它行政審批事項。
收費管理科(收費年審辦公室)
負責國家機關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擬定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調整方案;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組織實施治理亂收費和清費、治亂、減負工作;
服務價格科
負責全市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性服務收費和中介機構服務收費管理;制定、調整由市管理的服務價格(收費);承擔涉房經營服務收費管理工作;指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收費);負責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管理。
商品價格科
負責定價目錄內商品價格管理;制定、調整城市集中供熱(冷)、水(水利工程供排水、城鎮供水、污水處理、回用水、農業用水等)、民爆器材、食用鹽、供電等商品價格;對市場調節價商品價格進行調控、指導。
農產品及醫藥價格科
負責定價目錄內的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負責醫療收費、醫院藥品、製劑價格及中藥飲片價格管理。
價格監測辦公室
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化工作;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制度;負責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價格監測點建設和管理。
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依法開展工農產品的成本調查工作;開展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調定價前的成本預審和可行性論證工作;完成省下達的專項成本調查任務;負責對重要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的監測及上報工作。
農產品和醫藥價格管理科
負責定價目錄內的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負責醫療收費、醫院藥品、製劑價格及中藥飲片價格管理。

直屬機構

1.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投訴舉報中心)為市物價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行政編制26名(含借給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價格投訴舉報中心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負責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價格、收費行為;負責全市商品和收費明碼標價工作的督查;負責價格違法案件審理工作;負責對價格違法案件的案卷審查與管理;負責局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民眾性義務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信訪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投訴、諮詢、調處工作;負責12358價格舉報熱線;負責12345市長熱線價格投訴轉辦事項;負責網路價格投訴舉報受理回復工作;負責價格舉報、投訴、諮詢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提出價格管理政策建議。
2.價格成本調查隊為市物價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行政編制5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主要職責:負責工農產品、公用事業、重要商品價格成本調查及國家和省下達的專題成本調查任務;負責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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