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淮北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淮北市的政府單位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單位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機關事務工作的相關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督促市直機關、縣區機關事務工作。
(三)負責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考核市直和縣區公務接待工作。
(四)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五)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使用和修繕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積極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七)負責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和招商大廈等的後勤服務保障以及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八)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單位有關全市性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
(九)負責市機關食堂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領導

淮北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主持工作)張宇。

內設機構

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人事科。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事務的組織協調;負責在市行政中心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督辦機關重點工作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報送、政務公開、文明單位創建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單位內部辦公用房調整、公務用車申請使用、辦公設施配備等管理服務工作;牽頭組織擬訂全市機關事務工作的相關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行政財務科。
制定並監督實施本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負責機關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市公務接待經費、市直機關辦公資產維護、消耗等所需經費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資產的登記、界定和處置等工作。
(三)公務活動保障科。
負責省、部、軍級以上領導,上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派出的各類團組的接待,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其他任務;協助市直單位搞好對口接待;對市直和縣區接待工作實施指導、監督與考核,並對接待定點賓館(飯店)實行業務指導。
(四)物業管理科。
負責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廈、科技中心、信訪大樓等的物業管理工作,以及綠化、美化、亮化、維護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本單位參與全市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等有關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廈、科技中心、信訪大樓等節約能源的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
(五)資產管理科。
承擔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統一調整和分配,以及辦公用房修繕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六)服務保障科。
負責市直臨時機構所需設備設施的統一採購、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招商大廈、科技中心、信訪大樓等水電、空調、電梯等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食堂的建設維護、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交流幹部後勤管理服務;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負責在淮工作的專家、學者、教授等生活服務保障。
(七)安全保衛科。
負責市行政中心、原市委大院和招商大廈等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消防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保隊伍的管理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眾上訪工作,確保機關安全運轉。
(八)公車管理科。
負責市直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直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配備標準和編制管理;對服務平台車輛的日常運行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車輛年審、維修保養、車輛保險等工作;擬定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畫,負責車輛購置、評估、拍賣及拆解報廢等工作;負責對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履約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制定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制度並監督執行;做好財政撥付公務用車經費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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