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及其相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審計廳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區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區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政府部門、縣區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處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區級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有關規定協管縣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承辦省審計廳授權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趙擁軍 黨組書記 局長
徐 君 黨組成員 副局長
陳玉健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周玉貞 總審計師
孟祥龍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朱金亮 黨組成員 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
王家民 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市審計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財務、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工作;管理審計事業經費,對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辦理中央、省屬項目轉授權和市屬審計項目向下級機關授權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和信息工作;承擔計算機信息技術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清況,組織審計縣區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根據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中央國有金融機構在我市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對國有控股的區域性金融機構在我市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和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人大機關、市政府工作機構、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和縣區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組織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和縣區級人民政府及受市政府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體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對市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根據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負責對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國(境)外企業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頊審計調查。
(七)企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縣區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審計監督科
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督促被審計單位、有關部門落實審計決定、審計建議及審計整改事項;協調全局審計整改綜合上報工作;及時掌握有關部門受理審計移交移送案件的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
(十)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等工作;承辦協管縣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辦理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出國有關事項。
(十一)經濟責任審計局
組織實施全市黨委、政府、市直黨政機關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市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要求協助配合的經濟案件查證等工作;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內設3個職能科室(副科級)。
1、計畫管理科
負責提出全市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計畫,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業務規範性檔案,總結統計業務工作成果,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
2、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全市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縣區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3、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全市大中型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縣區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事項。
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紀委 (監察局)派駐市審計局紀檢組(監察室) 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事業單位
市審計局設2個事業單位:
(一)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受國家審計機關委託,對全市國家和地方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負責對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相關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市財政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全過程審計;對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投資項目進行審計。
(二)市計算機審計中心
開展財政、投資、社保、行政事業等領域的計算機審計工作;負責全市“金審工程”建設,並保證其運行安全;負責市審計局計算機審計軟體開發、維護、使用管理和套用技術的研究工作;開展審計系統計算機審計技術的培訓、推廣和對縣、區審計局計算機審計的指導;承辦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動態
淮北市審計局召開審計整改檢查組工作會議
2013年9月23日,淮北市審計局召開審計整改檢查組工作會議,會議就如何做好2013年度審計整改聯合檢查和目標考核工作進行部署。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李令安出席會議,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大財經工委、市目標辦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市審計局紀檢組長孟祥龍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通過審計整改,進一步發揮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財經管理;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管理水平,以此推動改革、促進發展、推進法治、保障民生;促進被審計單位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確保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會議明確,本次考核對象為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出具審計報告的各有關部門、單位;基層單位審計整改納入其主管部門統一考核。考核內容為,一是審計整改報告報送時限的考核;二是被審計單位重視審計整改工作的考核,三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考核,四是被審計單位採納審計建議和意見情況的考核。
會議要求,檢查考核工作由市審計局統一組織實施,成立審計整改聯合檢查和目標考核領導小組,市審計局局長李令安任組長,成員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大財經委、市目標辦、市審計局等抽調的相關人員組成。成立四個考核小組,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與相關人員座談;查擺問題,限期整改;反饋意見,提出要求等方式進行。
會議強調,把本次考核工作作為落實市領導關於審計整改工作指示的具體措施,各檢查組人員要提高認識,統一標準,在考核中堅持實事求是,堅決防止考核工作走過場、弄虛作假的行為,對不認真開展檢查和故意隱瞞情況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與會人員還就如何進一步加大審計結果運用作了深層次的探討,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審計整改工作今後的發展有著更高的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