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泉書院

淇泉書院

衛輝府淇泉書院,建於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院址位於衛輝府署西院即今衛輝市第一中學所在地。二十世紀初,清政府推行新政,各地廢科舉辦學堂,淇泉書院在歷經一個半世紀的風風雨雨之後,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改制為新式學堂——衛輝府官立中學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淇泉書院
  • 地理位置:河南省衛輝市
  • 氣候類型:溫帶季風氣候
  • 又名:衛輝府淇泉書院
  • 始建於:1754
2009年春,衛輝一中綠化校園時,在3號教學樓前發現四通清代石碑,雖然這些碑刻記錄的均為官紳向書院捐資助學的功德,然而卻反映了我國歷來重視教育的優良傳統。更為有趣的是,這四通碑刻中,道光三十年(1850)《糜郡尊增加膏火碑記》、同治四年(1865)《書院重立碑記》、同治八年(1869)《書院捐廉加添膏火碑記》三通所載事件前後照應一脈相承,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故事鏈,真實地記錄了一段軼聞趣事:
道光三十年(1850),衛輝知府糜宣哲(字崧甫)卸任時,個人向淇泉書院捐制錢一千串作為助學基金,放入當鋪,用所得利息,增加生員、童生資助名額,加添每人每月的膏火費(上學的費用),補助書院辦學經費等。鹹豐七年(1857),尚國鈞任汲縣知縣後,因公挪用了糜知府捐贈的款項,一直未歸還。同治二年(1863),知府楊維翰到任後得知此事,委派專人追繳才得以照舊加添膏火。同時,知府楊維翰諭令,嗣後無論府縣,即便有萬分緊急軍務,一概不準提用。如果商人(從事金融業的當鋪主)允許挪用,則拿該商人是問。同治八年(1869)春,知府楊維翰向書院捐款一千串,依照糜知府舊例加添膏火。只可惜助學章程剛剛定下來,未來得及舉行“首發式”,楊知府便“以積勞終於府署”即逝於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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