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淅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區:淅川縣
- 部門:計畫生育委員會
- 職能:控制人口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
部門職能
(二)根據上級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計畫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調查、人口數據的分析工作。
淅川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三)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四)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指導縣站、鄉鎮服務中心及村室的工作。
(五)編制計畫生育事業經費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監委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收支兩條錢”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六)加強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實施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七)負責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八)指導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九)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協調各股室工作;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單位文秘、保密、檔案、信息、後勤、安全保衛以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三到位”工作。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 管理及工資福利待遇的落實;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務工作的落實。
(二) 計畫生育統計股
及時完成年度旬報、月報、年報任務;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人口計畫和中長期人口規劃;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對全縣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做好生育證的發放管理和台帳建設;指導鄉鎮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三) 財務股
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及藥具的中長期和年度需求計畫;負責基層計畫生育款項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匯報落實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和公用物品的購置、管理、使用。
(四) 宣傳教育股
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負責計畫生育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計生報刊的征訂發行,搞好通訊報導和全縣計生通訊網路建設。
(五) 科學技術股
負責縣、鄉、村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點建設;負責育齡婦女保健檔卡登記和分類管理;指導督促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做好優生優育諮詢服務;做好與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科學技術鑑定、治療和檢查;負責引進推廣套用避孕節育新技術。
(六) 信訪股
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上級有關部門批轉來的民眾來信;接受來信來訪民眾提出的有關政策諮詢;對民眾反映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問題轉辦、催辦或派員查處;從民眾來信來訪中蒐集整理有關工作信息;對基層信訪部門辦理的信訪案件進行審查指導。
(七) 法制股
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負責對違反計生法規者依法進行處罰;負責管理有關計畫生育問題的政策諮詢和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督促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三結合”
負責協調各股室工作;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單位文秘、保密、檔案、信息、後勤、安全保衛以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三到位”工作。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 管理及工資福利待遇的落實;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務工作的落實。
(二) 計畫生育統計股
及時完成年度旬報、月報、年報任務;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年度人口計畫和中長期人口規劃;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對全縣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做好生育證的發放管理和台帳建設;指導鄉鎮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三) 財務股
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及藥具的中長期和年度需求計畫;負責基層計畫生育款項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匯報落實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和公用物品的購置、管理、使用。
(四) 宣傳教育股
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負責計畫生育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計生報刊的征訂發行,搞好通訊報導和全縣計生通訊網路建設。
(五) 科學技術股
負責縣、鄉、村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點建設;負責育齡婦女保健檔卡登記和分類管理;指導督促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做好優生優育諮詢服務;做好與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科學技術鑑定、治療和檢查;負責引進推廣套用避孕節育新技術。
(六) 信訪股
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上級有關部門批轉來的民眾來信;接受來信來訪民眾提出的有關政策諮詢;對民眾反映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問題轉辦、催辦或派員查處;從民眾來信來訪中蒐集整理有關工作信息;對基層信訪部門辦理的信訪案件進行審查指導。
(七) 法制股
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負責對違反計生法規者依法進行處罰;負責管理有關計畫生育問題的政策諮詢和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督促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三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