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川區農機局
- 地點:淄川區
- 貫徹執行:國家、省法規
- 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科研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標準和農機作業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科研、技術推廣和人員培訓工作。確定、公布中央、省、市、區人民政府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管理農機推廣資金,根據中央一號檔案對農機具購置進行補貼;指導農機結構調整,引進、推廣農機新技術、新機具,建立農機試驗基地、農機示範園區;組織農機技術經驗交流和科普宣傳;組織農機技術及農機操作員、管理員培訓。
4、按規定負責農業機械的鑑定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員、操作人員的的檢驗、審驗、考核和核發牌證;宣傳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規,對駕駛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駛或者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查處違章行為;負責統計農機事故和處理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檢查整頓農機市場,對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進行鑑定。
5、指導農業機械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基層農業機械服務組織和市場;指導鄉鎮農機站業務工作。
6、負責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統計和資金、物資的管理工作。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