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5.04.18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5年04月18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5.04.18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5.04.18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現予發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
鹽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漁業和畜牧養殖業用鹽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生產,並按照食鹽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山東省實施《鹽業管理條例》辦法在1992.11.16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搞好鹽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利用,加強鹽業管理,促進鹽業生產的發展,保證鹽的正常運銷,根據《鹽業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985年以來,全市食鹽供應一直由淄博市果品鹽業總公司和各區縣果品鹽業公司負責。1990年,國務院頒布《食鹽專營條例》;1993年,淄博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對食鹽供應和食用碘鹽作出明確規定;1995年,淄博市鹽業公司從淄博...
15 淄博市徵收土地荒蕪費暫行辦法 淄政發[1992]197號 16 淄博市托幼工作管理規定 淄政發[1992]65號 17 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 市政府令第13號 (1993.4.20) 18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科技事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淄政發[1993]74號...
原碘供應按照現行方式管理。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部門按國家要求提出食鹽儲備管理辦法和應急預案。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鹽務局(省鹽業集團)、省鹽業協會等。(四)建設省鹽業監管與服務平台,推進食鹽...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省級食鹽儲備資金(以下簡稱“食鹽儲備資金”)管理,保障食鹽儲備資金使用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和我省實施方案、食鹽儲備和應急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食鹽儲備資金是指...
46 淄博市鹽業管理辦法 政府令第13號 47 淄博市集貿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淄政發[1992]201號 48 淄博市企業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淄政發[1993]50號 49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個體私 淄政發[1993]82號營經濟的若干規定 ...
《鹽業管理條例》於1990年2月9日國務院第五十四次常務會議通過,1990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號發布施行。2017年12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第696號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後的《食鹽專營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3月...
《鹽業行政執法辦法》在1991.06.06由輕工業部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鹽業管理條例》貫徹施行,加強鹽業行政執法(簡稱鹽政執法,下同),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維護鹽業部門、鹽業企業和消費...
具體核發辦法由各省級鹽業主管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第十七條 各省級鹽業主管機構根據保障食鹽市場有效供應和有利於健全食鹽專營體系的實際需要,合理...
國家計委、輕工業部和財政部成立鹽業基金領導小組,設在輕工業部內,負責基金的具體管理工作。基金的發放與收回委託工商銀行辦理。六、本辦法實施細則由輕工業部、財政部制定、頒布。七、本辦法的解釋權屬鹽業基金領導小組。八、本辦法自...
第三十五條 漁業、畜牧用鹽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3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鹽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
淄博鹽業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李文奎,協管財務工作,負責全面預算管理、審計等方面工作。分管財務科、審計科。淄博市鹽務局副局長、淄博鹽業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王軍,負責鹽政管理、鹽政執法、法律法規等方面工作。分管稽查支隊。
《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鹽業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條關於建立食用鹽國家儲備制度的規定,為了防備戰爭、災荒和在市場出現特殊情況下調...
《濟南市鹽業管理規定》在1993.10.17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維護鹽業經營秩序,保障工農業生產和人民民眾的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本溪市鹽業管理辦法》是由本溪市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法律於2000年11月10日施行。詳細信息 本溪市鹽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證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工作的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10月,召開了第二屆全國鹽務會議,做出了《關於執行大鹽田收歸國有的決定》,並制定了一系列鹽業管理辦法。1950—1953年,產稅統管,產銷分管。全國鹽的生產、稅收、緝私和西南、西北地區的運銷工作,由鹽務總局(先屬財政部,後劃歸...
《鞍山市鹽業管理辦法》在1999.05.27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根據《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本辦法應做如下修改:九、《鞍山市鹽業管理辦法》1.刪除第十三條,即:食鹽零售單位必須取得市、縣(市)鹽業主管機構...
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確定專門機構,分別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採取適量增編和部門挖潛調劑相結合的辦法,保證兩部門新增鹽業管理職責所需工作力量,著重強化監管執法。各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