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淄
博市
交通運輸管理處建於1980年,設10科1室1站,擔負著對全市
道路運輸市場和汽車維修行業的規劃、指導、監督、
服務職能。以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為中心,實現了城鄉客運一體化的大交通行業管理格局。截止1999年,全市擁有
營運性客貨汽車達到37654輛 (其中:長途客車699輛,市內客車1935輛,出租汽車6004輛,各類貨車29016輛),客運線路485條,通車裡程58472公里(其中跨地市、省線路277條,營運里程51030公里,市內線路208條,營運里程7442公里),擁有二級以上客運汽車站7個,貨運配載網點75個;全年完成貨運量3132萬噸,貨運周轉量17.2億噸/公里,完成客運量1.1億人次, 客運周轉量20.9億人/公里;擁有各類汽車維修企業1420家,汽車、機車配件經營體662戶,汽車綜合技術檢測站7個。
1999年,該處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措施,堅持以穩定客運市場、整頓經營秩序、規範經營行為、提高行業
服務質量為重點,嚴把
市場準入關,加大
巨觀調控力度。嚴格執行市政府關於凍結客運線路和省交通廳車輛審批規定,
有效控制運力盲目增長。堅持客運車輛更新向高檔和舒適型車輛發展,貨運車輛向大噸位、專用車輛和
貨櫃車輛發展,嚴格控制低檔客車發展和適當控制小型貨車的增長速度,限制外地舊車進入市場從事運營,嚴格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分級審報的原則。從而提高了客貨車輛檔次,最佳化了運力結構。同時加強車輛維修市場和車輛技術性能檢測制度,規範了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管理,提高了汽車維修業的運作質量。強化營運駕駛員職業培訓,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客運車輛乘務員持證上崗、掛牌服務制度。整頓客運市場秩序,開展“打
黑車、保穩定、抓服務、迎國慶”活動,打擊了非法經營行為,淨化了客運市場環境,提高了
服務質量。深入開展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各級運管部門的基礎管理工作不斷完善,現代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運政執法水平不斷增強,道路運輸行業兩個文明建設取得雙豐收。該處被省文明辦、省交通廳授予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稱號。
工作職責
淄博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主要工作職責包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道路、
水路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相關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組織實施全市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擬訂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科研開發、新技術推廣套用等年度建設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制訂
城市公共運輸開業
技術經濟條件,認證(定)經營資質(格),組織開展道路、水路運輸行業查(審)驗和質量信譽考核工作。負責對道路、水路運輸企業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維護
運輸市場秩序。
四、負責道路客運、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管理;負責省市際客運班線和車輛、包車客運的審核;負責市內
公共汽車、客運出租的行政許可。
六、負責機動車維修行業和道路運輸車輛
技術管理及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工作。
八、負責
水路運輸企業、客貨運輸船舶及
水路運輸服務業企業的籌建、開業、運力增減變更經營範圍的審批、審核,負責船員管理工作。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
道路運輸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統一單證、票據的管理、發放和監督檢查。
十、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工作,指導道路運輸行業信息系統建設。
十一、指導道路運輸行業涉外經濟技術與合作,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立項申請。
十二、指導道路、
水路運輸執法隊伍建設,管理運政執法裝備,擬定工作規範、人員錄用條件及配備標準,組織開展
業務培訓。
十三、負責有關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行業
重大安全事故。
十四、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受理運輸服務質量投訴;指導道路運輸行業中介機構工作。
十五、承辦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姓 名:劉衛東
職 務:黨委書記、處 長
分 工:主持淄博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淄博市航運管理處、淄博市地方
海事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方面的工作。
姓 名:李 克
職 務:黨委副書記、副處長、工會主席
分 工:協助劉衛東同志分管人事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和黨建、群團、工會、紀檢、宣傳、精神文明、信訪投訴、考核評比、勞資、汽修、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汽車維修管理科。
姓 名:張德剛
職 務:黨委委員、副處長
分 工:負責出租客運、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及繼續教育、駕駛員培訓、運政管理、
行政執法、法規建設、行業統計、行業信息化建設、
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等方面的工作;聯繫處掛靠企業。分管出租汽車管理科、培訓管理科、運政科。
姓 名:張嘉勇
職 務:黨委委員、副處長
分 工:協助劉衛東同志分管財務方面的工作;負責港航、海事、貨運、物流場站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財務科、貨運管理科、航運處(
海事局)。
姓 名:趙 莉
職 務:副處長
分 工:負責客運及客運站建設、駐站管理、
安全監管、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聯繫市長途汽車總站。分管客運管理科、安全科、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