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州區財政局
- 所屬地區:涼州區
- 管理範圍:財政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組織擬訂貫徹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評審、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組織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實施“鄉財區管”,制定區對鄉財政管理體制和轉移支付體制;嚴格執行財政供養人員經費供應卡管理辦法。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監督各鄉(鎮)預算的執行,監繳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組織契稅稅收的徵收管理;管理和監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加強非稅收入的征繳。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和政府性資金;管理外國政府貸款業務;管理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六)負責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區級政府採購;制定需要全區統一制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建立全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分類定級和效績評價工作,匯總分析區屬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狀況。
(八)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辦理政府有關債務的還本付息和財政有償資金的劃撥回收工作;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資金管理和信用評估及轉貸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和財政性資金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的培訓和會計技術職稱的等級審核上報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監督檢查鄉(鎮)財政運行情況和預決算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重大舉報事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提出和加強財政管理意見建議。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制度、發行計畫,監督彩票的發行。
(十二)制定全區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區財政局共設1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承擔財政信息、宣傳、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信訪、安全保密、檔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各項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直屬及歸口管理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國出境政審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及歸口管理單位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鄉鎮財政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內部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
(二)預算股
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提出並擬訂區對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區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匯總全區年度預決算;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核、批覆區級部門預算;編制區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安排鄉(鎮)建設工作;負責對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日常聯絡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執行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起草相關的財政預決算報告。
(三)國庫股
管理上級下達的指標和區級部門預算指標;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區級預算內、外資金繳款、撥款工作;統一管理區級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有關事宜;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區級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分析區級預算和全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匯總批覆區級部門的決算,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區預算外資金決算;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牽頭負責全區幹部職工工資集中發放的相關工作;負責財政周轉金的清理整頓工作。
(四)行財股
貫徹執行公共財政支出政策,負責掌握分管業務和全區基本情況,並參與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行政、政法、教科文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的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五)經濟建設股
負責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擬訂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地方債券等投資;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六)農業股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及全區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點救災防災資金;擬訂全區財政支農辦法,協調確定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政策的農業產業重點、地區重點及調控辦法;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的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七)稅政股
負責全區土地、房屋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協調好土地、房屋等辦證部門行使契稅監管職能;負責對契稅徵收政策的解釋、諮詢和宣傳工作,做好契稅減免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擬訂調整我區企業稅目、稅率的意見建議;承擔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並參與研究制訂分管部門和行業發展規劃工作;參與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匯總全區社會保障決算;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對口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財務決算。
(九)企業股
參與全區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組織擬訂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監督企業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的收繳<不含土地出讓、轉讓收益>;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分配科技三項費、挖潛改造等專項資金,歸口管理和分配區屬企業下崗職工補助資金;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界定、登記、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參與歸口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和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監督國有股權抵押、託管、授權經營等行為;參與地方性金融機構關閉、破產等的清算工作;研究制定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方案;監督執行企業財產評估政策和制度、評估標準和方法、評估基本準則與套用準則;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承擔區政府委託的國有企業財產評估事宜。
(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股
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配套制度和辦法;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編審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預決算;承擔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藉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工作;承擔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等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一)外經股(加掛外國政府貸款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監督執行外事活動及各類因公臨時和長期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管理非貿易外匯和黨政幹部出國用匯指標核報工作,管理外事經費;負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日本輸出入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貸款資金管理和信用評估及轉貸業務;研究和建立政府償債基金,擬訂政府統借統還外債還本付息年度預算;參與外貸項目立項、申報、評審、上報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貸款的承貸、轉貸、償還工作。
(十二)會計股
組織實施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管理全區會計從業資格;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三)財政監督監察股
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監督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牽頭組織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情況進行核查;監督檢查各股室和鄉(鎮)財政所(管理分局)執行財政財務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組織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全區政府採購工作,擬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和實施辦法;擬定區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參與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具體組織政府採購計畫的執行,審批政府採購除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建立並管理全區政府採購網路,指定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媒體,收集、統計和發布政府採購信息;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和集中採購機構的監督,審核備案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契約等內容;審核並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手續;依法查處區級政府採購違法行為,處理政府採購投訴事項;審查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供應商,對區級集中採購機構的採購價格、服務質量、節約資金效果等事項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區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