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裁決效力

涉外仲裁裁決效力,是指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律生效問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機構和海事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裁決,不須經其他機關的批准或認可就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應按照裁決的規定自動履行。裁決書規定了履行期限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裁決書未規定翻限的,應當立即執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可以向中國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向外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向中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査,認為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協助執行條件的,作出承認其效力的裁定,依據人民法院裁定,協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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