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產品用途
1)為保證消防泵組時刻處於待命狀態,滿足消防設備應急滅火之用。
2)主要用於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廠、紡織棉麻、碼頭、航空、倉儲、高層建築等行業的消防供水。
3)泡沫滅火系統,亦可用於水上船舶、海上油輪和消防艦船等場合。
4)可用於直接抽取市政管網水源作消防供水的場合。
5)可用於生活、消防合用一套給水設備的場合。
6)可用於對消防供水壓力、對消防巡檢及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場合。
分類
1)設備按供消防給水系統分:
a.消火栓給水系統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b.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c.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合用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2)設備按安裝位置分為:
a.上置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b.下置式消防噴淋栓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3)設備按氣壓罐設定分為:
a.立式罐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b.臥式罐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c.補氣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d.膠囊式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
設計選用要點
1)氣壓水罐的製造單位應持有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或註冊書,並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
2)設備的外購配套件須有產品合格證並經入場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設備的氣壓水罐、水泵機組、電器元件等構成部件,應在檢驗合格後方可組裝使用。在使用現場組裝的設備,可在現場檢驗整機性能。
3)應持有有關部門簽發的生產許可證。
4)設備整體結構、水管路、氣管路及電器線路的布置應合理,應留有安裝維修空間便於操作。
5)設備配套使用的外購件及材料等均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6)水泵機組的結構要求:
a.穩壓泵應設備用泵,其工作能力應與工作泵相同。
b.每台穩壓泵應設獨立的吸水管。
c.水泵引水方式應採用自灌式。
7)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於300L;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於150L;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合用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於450L;
8)消火設備至少配備主泵與輔泵穩壓水泵兩台(一用一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