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已經成果ISO、美國、歐盟等國際組織和國家開展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的首要環節。國際上基本將物理、化學和生物危害識別的方法統一規範為一個流程,對消費品的特徵開展針對性方法研究的文獻較少。因此,從危害類別的角度規範危害識別的流程和方法僅限於某些國家的部門技術規程。但隨著國際社會對消費品安全問題的關注,很多國家已經開始著手將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方法用標準的形式進行固化和規範。
中國雖然出台了《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通則》(GB/T 22760-2008),但該標準中對危害識別的具體方法並未進行規定,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開展消費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以及相關機構在對消費品進行風險評估的過程中,由於缺乏對危害識別的方法規範,導致風險評估的部分工作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進一規範消費品危害識別方法,使中國開展消費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機構或相關企業等能運用科學統一的方法來識別具有不同特徵消費品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危害,亟需借鑑世界在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機械等領域的相關經驗,用標準的形式將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的方法、流程加以固化。
編制進程
本國家標準是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國家質量基礎的共性技術研究與套用”重點專項項目《消費品質量安全管控關鍵技術標準研究》(項目編號:2016YFF0202600)的研究成果,項目於2016年立項後,便陸續開展了消費品危害識別方面的調研,調研過程中充分聽取了政府部門、企業、行業、第三方機構等對消費品危害識別方法、流程的意見和建議,同年12月底形成了標準的大致框架。
標準起草組對該標準的定位是為政府部門、科研機構、生產企業等在開展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工作的過程中,提供技術依據。在該標準的明確定位的基礎上,起草組蒐集並系統梳理了世界消費品危害識別相關的資料,吸收了其比較成功的經驗,並多次組織專家座談會、專家研討會、企業調研等,對標準主體內容進行完善,並於2017年6月形成標準草案。
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20173605-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08(
全國消費品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在起草標準過程中存在很多分歧和不同意見,標準起草組在2017年6月-2018年6月中,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各種規模標準研討會、調研會、座談會10餘次,就標準中重點章節的關鍵的技術內容進行逐條校準與核對,已達成共同認識。2018年7月,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7月21日,國家標準《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GB/T 39011-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GB/T 39011-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劉霞、張慶、黃秋瓊、林曉偉、區卓琨、梁耀恆、王益群、裴飛、付卉青、李進、呂慶、蒙肇芸、李燾、閆濤、趙燕、葉如意、陳學章、蘇光榮、郭新峰、張旗康、王玎、陳倩雯、宋元濤、王國慶、陳良權、聞萬梁、陳洪波、楊舸、喬楓、趙巍巍、彭彬、蕭禮標。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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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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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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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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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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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害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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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害識別的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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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消費品物理危害識別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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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消費品化學危害識別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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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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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GB/T 39011-2020)規定了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的危害源分類、危害源識別的流程。《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GB/T 39011-2020)適用於對消費品設計、生產、使用階段影響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和財產(物品)損失的危害進行識別。
引用檔案
GB/T 28803-2012 消費品安全風險管理導則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導則》(GB/T 39011-2020)是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的通用標準,可為相關領域消費品安全危害識別提供指南。該標準能夠為政府部門、科研院所、企業等相關機構開展消費品危害識別工作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