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文體廣電局是涇陽縣政府部門,負責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電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體育、廣電產業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陽縣文體廣電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體體制改革。
(二)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電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體育、廣電產業發展。
(三)組織推進全縣文化、廣電、體育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定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安排文化、廣電、體育建設經費,參與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圖書館、文化館(站)、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和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
(四)組織指導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制定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比賽評獎活動的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協同有關部門對成績卓越的文化藝術、體育工作者授予榮譽稱號。
(五)貫徹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廣播電視宣傳、文化藝術創作、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優秀新聞稿件及各類文化藝術、廣電作品的創作、評選和推薦工作;負責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開展對外文化宣傳和交流。
(六)負責對全縣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對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網咖、電子遊藝場所、歌舞廳、文藝演出團體及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全縣出版物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七)負責審查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進行監管;負責全縣電影、放映以及音像製品和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交流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發射、節目傳送、節目監測設施的管理;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工作,保障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負責對廣播電視設備經營市場進行監管。
(九)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挖掘和整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印刷行業的審批、檢查、督促、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圖書刊物印刷出版、音像製品發行、數字電影放映、電子出版物發行、網際網路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活動的監管。
(十一)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體育人才的教育培養工作。指導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二)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