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涇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涇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涇陽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規劃
  • 地點:涇陽縣
  • 類型: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城市綜合管理、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管理及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擬訂全縣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城市綜合管理、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管理及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規劃;擬定全縣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城市綜合管理、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管理及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實施全縣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廉租住房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工作。
(三)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四)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房產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房產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及局屬單位直管公房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編制並實施縣城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全縣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管理。
(六)負責縣城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全縣範圍內較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並提出規劃建議。
(七)負責全縣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承擔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城市道路、管線、電力等各項專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勘察、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程造價工作。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監督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建築節能的政策,擬定全縣建築節能政策的組織實施。
(十)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規劃定點審批工作,協調城市戶外廣告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十一)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縣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工程建設監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抗震工作和抗震設計規範及抗震工程執法監督,負責全縣超限工程的抗震專項審查;負責全縣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和房屋安全技術鑑定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建築業勞保統籌基金、新型牆體材料專項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村鎮建設補助資金計畫的下達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城鎮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行駛對占道經營、馬路市場及城區內門店和市場攤位以外商販無照經營行為的行政執法職能。
(十五)行駛房地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職能。
(十六)行使城市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的對機動車輛侵占人行道行為的行政執法職能;對車輛在站、場以外營運造成貨物脫落、揚撒的行為及占用人行道從事機動車維修、清洗行為的行政執法職能。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對縣城區機動車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行為予以監督檢查和行政管理。
(十七)負責縣城區各項市政實施的綜合管理及維護、維修工作;負責全縣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八)負責縣城區的洪澇防治和排洪、排污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對縣城區路燈、亮化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二十)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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