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縣蘭香茶
- 產地名稱:安徽省宣城市涇縣
- 品質特點:繡剪形,蘭花香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2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9月5日
產品特點,外在特徵,內在品質,產地環境,氣候情況,水文情況,土壤地貌,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特徵
涇縣蘭香茶外形呈繡剪形、平直舒展;色澤乾看顏色嫩綠、勻潤顯毫;濕看湯色嫩綠、清澈鮮亮、葉底嫩綠鮮明、肥壯勻整;香味嫩香馥郁、持久;口感鮮爽醇厚、回甘。其典型品質特徵:繡剪形,蘭花香。
內在品質
涇縣蘭香茶理化項目指標中水分≤7.0%,總灰分≤6.5%,水浸出物≥35%,碎末茶≤6.0%。
產地環境
氣候情況
涇縣蘭香茶生產區域分別位於安徽省涇縣的東南部、中南部和西北部山區,地處中緯度南沿,屬於北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光照資源豐富,四季分明。冬夏季長,春秋季短,有春來遲,秋來早的特點。年平均氣溫15.6℃,無霜期為249天,平均初霜日約在11月6日、終霜日約在3月15日左右,平均日照時數2011.8小時;年平均降水量1586.7毫米。以春季多、秋季少、夏季多、冬季少為主,降水分布具有雨熱同期的特點,與綠茶的生長發育相吻合,由於境內多山,地勢較高,茶葉產地晝夜溫差大,地域相對濕度高,雨水充沛,日照短,漫射光多,風力弱,茶葉生長緩慢,持嫩性強,茶樹內含物質積累較多,茶葉內涵天然品質優異。
水文情況
涇縣全境屬長江一級支流青弋江水系,地處“兩山一湖”中心位置,幕溪河、漕溪河、汀溪河縱貫縣東南流入青弋江;濂溪河、徽水河縱貫縣西南流入青弋江;渣溪河、合溪河、中村河、孤峰河橫穿縣西北匯入青弋江,全境河流溪流交錯、溝谷縱橫及眾多山溪小河,總長達110餘千米,其間分別鑲嵌數條帶狀河流和多條山澗自然河流,多細長漫流、終年不涸,其水質均達到國家二級以上人飲用水標準。
土壤地貌
涇縣是含中山的低山、丘陵三大地貌類型,整個地形南高北低中間窪呈盆形為主,青弋江橫貫南北,其兩岸分屬黃山山脈北延和九華山山脈東延分布地帶,境內大多山高林密,重巒疊嶂,東南、中南及西南部為中、低山,原始次森林鑲嵌其間,最高山脈海拔1175米。西北及北部為丘陵地帶。地形變化的立體空間感強,襟巒擁丘,複雜的地貌構成眾多相對封閉的區域性自然生態環境,茶園錯落其間蒼鬱蔥翠,童山禿嶺早已罕見。茶園土壤主要是沙頁岩發育形成的山地黃棕壤和黃褐壤,土壤結構良好,肥沃疏鬆,通透性較強,自然肥源豐富,秸稈、野生綠肥、山草和樹葉等自然肥源豐厚充裕。土壤有機質含量>5%,pH值5-6,適宜茶樹生長。其高山峽谷對茶樹病蟲害傳播有阻隔作用,為茶葉的優質無害化生產提供了優越的生態環境資源和安全螢幕障。
生產情況
2018年,涇縣蘭香茶總生產面積6500公頃,年產量1000噸。
產品榮譽
2018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涇縣蘭香茶”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涇縣蘭香茶地理標誌地理保護範圍為北安徽省宣城市的涇縣,具體生產區域範圍為:蔡村鎮的愛民村、宋村、小康村、月亮灣村;汀溪鄉的大南坑村、紅星村、紅嶺村、高山村、漕溪村、蘇紅村、桃嶺村、郭沖村、上漕村;榔橋鎮的西陽村、黃田村、涌溪村、球桂村、烏溪村、馬渡村;茂林鎮的濂長村、山水村、銅山村、高湖村、南容村、塘里村、溪里鳳村、溪口村、潘村、鳳村;桃花潭鎮的龍潭村、查濟村、連虹村、析荻村;涇川鎮的古壩村、秦峰村、潘石村;琴溪鎮的琴溪村、樂琴村;黃村鎮的平垣村、九峰村;昌橋鄉的新橋村、汪店村、柏山村、袁店村、中橋村、田坊村共9個鄉鎮46個行政村。東至寧國市方塘鎮,南至旌德縣三溪鎮,西至青陽縣的楊田鎮,北至南陵縣峨嶺鎮。地處北緯30°23′59"至30°51′05",東徑117°58′56"至118°40′57"範圍內。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要求。涇縣蘭香茶生產基地分別分布為安徽省涇縣蔡村鎮、汀溪鄉、榔橋鎮、茂林鎮、桃花潭鎮、涇川鎮、琴溪鎮、黃村鎮、昌橋鄉所有茶區。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NY/T 391)的要求。
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選用當地群體種茶樹和在其中選育的“蘭香一號”等優良品系,以及其它適制涇縣蘭香茶的優良品種茶樹。要求鮮葉原料中無紫芽葉,無劣變或異味,無非茶類夾雜物。
生產過程控制。按《涇縣蘭香茶》(DB34/T 1842)和《涇縣蘭香有機茶種植技術規程》(DB34/T 2247)的規定執行。尤其要注意以下環節:①茶園肥培管理:茶園秋季增施有機肥,有機肥主要以經過腐熟的土雜肥、餅肥、廄肥等為主。施肥結合中耕鬆土和深耕鬆土時進行,應符合《有機肥料使用準則》(NY/T5197)的規定。②病蟲害防治:以“預防為主,按每3公頃掛一盞滅蟲燈殺滅蛾類,降低害蟲危害指數;根據害蟲種類,選用綠色食品許可使用的高效低毒無殘留農藥,也可用魚藤酮、苦參鹼等經濟高效農藥。秋季可採用石硫合劑封園。藥物防治須符合《有機產品 植物保護產品》(GB/T 19630.1)的規定。
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的規定。一般在3月下旬至穀雨期間開採。採摘標準:特級一等為一芽一葉初展>90%,特級二等為一芽一葉>90%,特級三等為一芽一葉>75%、一芽二葉初展50%,一芽二葉初展50%,一芽三葉初展<50%。每批採下鮮葉要求大小、嫩度、勻度、淨度基本一致。按標準採用提手采,保持芽葉完整,無損傷。使用清潔衛生、通氣良好的竹籃、竹簍等用具裝放鮮葉原料,禁用布袋、塑膠袋等軟質材料緊壓裝運。鮮葉運送應及時,避免日曬雨淋,防止燜熱、機械損傷和有毒、有害物的污染。涇縣蘭香茶的加工工藝流程分為:鮮葉攤放→殺青→做形→初烘→攤涼→復烘→包裝。可以是手工製作,也可以運用適當的機械及加工流水線,實行機械化或半機械化加工。
茶葉加工廠。推廣建設清潔化、標準化的涇縣蘭香茶加工廠,鮮葉分別由各村集中統一加工。加工廠應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遠離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加工廠員工要經過生產培訓,掌握加工技術和操作技能後方能上崗。加工、包裝場所內禁止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包裝場所內用餐和進食食物。茶葉加工中直接用水、沖洗加工設備和廠房直接用水要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要求。
生產記錄要求。建立完善的茶葉質量跟蹤記錄體系,包括相關法律檔案、管理制度以及農事活動、加工和銷售記錄等內容,並符合《安徽省綠色食品原料(茶葉)標準化生產基地管理準則》(DB34/T 910.3)的規定,按照附錄C“綠色食品原料(茶葉)標準化生產基地農戶生產記錄”的要求進行生產記錄。
- 質量安全規定
涇縣蘭香茶嚴格按照市場準入制度,貫徹《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推行茶園無害化栽培管理。各生產加工經營者須通過無公害、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建立茶葉質量安全全程跟蹤和可追溯制度,嚴格規範茶葉標準化生產行為。
涇縣蘭香茶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指標:應符合《綠色食品 茶葉》(NY/T 288)和《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的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分級。涇縣蘭香茶質量等級劃分符合DB34/T 1842的要求。各級設一個實物標準茶樣,每三年換茶樣一次。標準茶樣製備應符合《茶葉標準樣品製備技術條件》(GB34/T 18795)的規定。
標識。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農產品地理標誌”以及涇縣蘭香茶名稱、公共標識圖案和標註形式。
貯藏、運輸。執行《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NY/T 1056)。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生產經營的茶葉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已取得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產品生產嚴格按照《涇縣蘭香茶》(DB34/T 1842)和《涇縣蘭香有機茶種植技術規程》(DB34/T 2247)的要求;
具有涇縣蘭香茶的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可以在產品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可以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展示、展銷等廣告宣傳;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自覺接受登記證持有人相關監督檢查;
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涇縣蘭香茶》的要求,並規範產品銷售行為;
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者,應該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產品質量和信譽負責。
農產品標誌許可使用人不準將證書轉給他人使用,未經登記證持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
地理標誌登記證持有人配合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市場檢查,接受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