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歷史背景
20世紀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新中國海軍還很弱小。在漫長的海岸線上,只有一些要塞地域部署有130毫米海岸炮。面對當時西方陣營海軍艦艇射程達30千米以上,口徑203毫米,乃至406毫米的艦炮,這些射程只有10多千米的130毫米海岸炮顯然火力薄弱。
當時巡洋艦多數在20千米左右的距離上進行炮擊。1944年,對諾曼第海岸火力準備時,美國和英國海軍是用戰列艦、重巡洋艦在20千米左右距離上開火,而實行近距離火力支援的驅逐艦靠近到10千米左右,用炮火消滅殘餘的德軍火力點。海岸炮火對於強大和機動的艦隊,是處於被動地位的。當年德軍大量部署在大西洋壁壘的150毫米、88毫米海岸炮幾乎沒有還手餘力。
中國百廢待興,遠沒有當年諾曼第那樣數量的火炮和岸防工事,雖然在50年代對金門島的幾場炮戰中占了上風,但是其原因是國民黨軍隊沒有美國那樣的海軍火力,真正要建立強大的岸防體系,尋求有效的海防武器成了中國海軍的當務之急。
急於建立強大海防的共和國,在1956年10月成立了專門的飛彈研究機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其方針是“自力更生為主,力爭外援,利用社會主義國家已有的科學成果”。中國人早就瞄上了蘇聯最先進的KS-1型反艦飛彈(即:
542反艦飛彈)。1957年9月,
聶榮臻帶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到蘇聯談判,要求蘇聯對中國的飛彈事業提供援助。10月15日雙方簽定了協定。協定規定蘇聯在1961年前,向中國提供四種飛彈,其中包括KS-1岸艦飛航式飛彈。1957年10月15日中國又派出
蘇振華率領的海軍代表團赴蘇談判提供
飛航式飛彈。1958年2月4日,中蘇簽定了協定,包括蘇聯向中國提供542岸艦飛彈,544艦艦飛彈,1060潛地飛彈。
在1963年中國攔截入侵的美軍
驅逐艦時,雙方對峙達7天時間,超過了中國艦艇最大續航時間,為減少淡水消耗,官兵們只好用海水做飯。面對嚴峻的海防形勢,在“上游一號”仿製成功後不久,國家就下達研製新的岸艦飛彈的任務,命名為“海鷹一號”。仿製“上游一號”艦艦飛彈,使中國獲得了飛彈生產和裝備使用的經驗,同時也消化了飛彈技術,為研製岸艦飛彈打下了基礎。
1965年4月23日,國防工辦在北京召開了“海鷹一號岸艦飛彈武器系統方案審定”會議。由於"上游一號"飛彈還是蘇聯544飛彈仿製產品,在射程上並沒有提高,不能滿足岸防作戰需要,因此對其進行改進,增加射程轉為岸基發射在技術上是風險很小和最便捷的方案。就當時中國的實際情況,如果重新設計一種飛彈,連氣動外形都沒有技術儲備,光是飛行包線測試就要花費很長時間。要在很短時間內開始裝備和部署岸艦飛彈,扭轉當時不利的岸防落後狀況,必須爭取時間。因此改進上游-1飛彈的方案很快就獲得通過。方案包括加大推進劑箱容量、延長發動機工作時間、研製地面發射控制系統。
研製歷程
中國國防工辦決定由飛航飛彈研究院擔任武器技術和總體負責,由320廠負責試製生產。會議後不久,320廠在仿製544飛彈的工藝生產流程基礎上,迅速制定了技術方案和研製進度。改型對於設計的任務不重,但是不斷有新問題需要解決,因此以生產廠為主,研究院技術負責的辦法,能夠很快且很直觀地處理相關問題。
不到半年時間,320廠就拿出了模型彈,主要體現彈內設備安裝和燃料容量,摸索重量和重心變化情況。1966年3月生產出了遙測彈,並在當年11月運送到了試驗基地。遙測彈是沒有安裝戰鬥部,加裝了測試記錄儀器。在整個飛行中記錄飛彈的飛行狀態及彈上雷達、控制系統等的信號情況。
在研製飛彈的同時,岸艦飛彈的地面發射控制系統的研製也在同步進行。544飛彈作戰時,首先要確定目標方位和距離。當時考察所有技術資料,核實一種用於岸炮校射的322雷達只要稍作改進,就能在增益和精度上能夠滿足“海鷹一號”飛彈最大射程上的跟蹤要求。322雷達基礎上改進的飛彈火控跟蹤雷達代號為331。這種雷達是由一個安裝在解放卡車車廂頂上的拋物面天線和相應的雷達發射機、操作台等組成,整個雷達全部在一輛越野卡車上。由於設計時,考慮了兼顧搜尋和跟蹤,雷達的轉速教高,使數據信號更新快,對於每小時最快只有30多海里航速的艦船完全可以連續描跡和跟蹤。雷達的屏顯也做了相應處理,能使射手迅速量出目標航路等等。但是由於當時缺乏經驗及國內電子元件產品可靠性差,整機性能不好,調試也非常艱苦。在和指揮儀對接聯合調試中,問題層出不窮。
1966年12月26日,進行了首次發射試驗。飛彈要飛完最大動力航程,目標是命中該航程上的靶船。試驗時,飛彈在一聲巨響中成功的射了出去,雖然完成巡航飛行,但是彈上雷達沒有捕捉到目標,飛彈飛完航程掉進海中,試驗失敗。320廠很快又提供了新的試驗彈,但是通過試驗,發現彈上雷達能捕捉到目標的次數與沒有捕捉到的次數相近。圍繞這些情況,先後開了三次故障分析研究會。最後飛航飛彈專家推斷是彈上末制導雷達處於時好時壞的臨界狀態造成的。發射時的振動是最大的懷疑對象。通過計算改善了彈架協調關係,將發射架導軌長度截短了1.2米,並且將導向梁末段底板向下彎曲20°,同時加大了天線回調角,增加了減震措施。
後續研製
1968年2月,國防科委主持論證了艦艦飛彈武器系統,通過了飛彈改型的設計方案。為使艦用飛彈適應艦艇運動和較高的溫、濕度要求,對雷達的個別分機和駕駛儀以及電氣線路做了相應改進,並在老式驅逐艦上和自行研製的新型飛彈驅逐艦上進行發射試驗,皆獲成功。
1972年9月,在遼西飛彈試驗場進行第一次海鷹-1飛彈武器系統動態瞄準精度試驗,發現首批飛彈艦面設備性能不夠完善,於1973年再次進行試驗取得成功。武器系統總精度符合要求。
技術特點
總體氣動
海鷹-1反艦飛彈的彈體外形與上游-1反艦飛彈一樣,採用與飛機相似的正常式氣動外形布局,2片小展弦比的切梢三角形水平彈翼位於彈體中部,每片彈翼後部裝有副翼,3片呈120°配置的切梢三角形尾翼位於彈體尾部,每片尾翼後部裝有方向舵,彈體下部裝有腹鰭。另外,還對彈翼位置稍作調整,研製了地面發射和制導設備。
制導控制
海鷹-1反艦飛彈的自動駕駛儀還進行了改進設計。作戰過程是由雷達搜尋目標,並計算目標方位和距離,以及運動的航向,將這些射擊諸元傳送給射擊指揮車上的指揮儀,發射架隨動社射擊指揮儀。當目標進入射擊扇面並滿足射擊條件時,指揮儀經過計算向彈上傳送射擊前置角和末導雷達開機主動搜尋時間,在飛彈發射瞬間,封鎖傳送,點火繼電器吸合點火,飛彈升空。
衍生型號
海鷹-1A
1967年3月,海軍決定將其改形為海鷹-1號艦艦飛彈(曾用代號:海鷹-1艦,HY-1J),以解決上游-1號艦艦飛彈射程不足的缺點。提高海軍中型水面艦艇的作戰能力。
1973年9月,海鷹-1艦艦飛彈武器系統進行首次飛彈飛行試驗,試驗獲得圓滿成功。1976年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批准“海鷹-1”艦艦飛彈設計定型。爾後,根據海軍要求,又對“海鷹-1”艦艦飛彈進行了岸、艦通用化改裝,並相繼進行了高、低海情試驗、生物試驗、電磁環境和火工品安全試驗。1983年6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常規產品定型委員會批准“海鷹-1”艦艦飛彈與艦載武器系統定型。
後來,又用海鷹-1甲艦艦飛彈技術改進為海鷹-1甲岸艦飛彈,與864型岸炮校射雷達配合工作。使海鷹-1A成為岸、艦通用型飛彈。
海鷹-1B
海鷹-1B(B-靶彈)與海鷹-1YB(YB-有源靶彈)均為海鷹-1基礎上改進的靶彈,前者供紅旗-2A地空飛彈打靶使用,後者供紅旗-61艦空飛彈打靶使用。
岸艦飛彈
1963年底,在“上游”-1號艦艦飛彈仿製工作開展的同時,提出將“海鷹-1”艦艦飛彈改型設計為岸艦飛彈的建議。
1965年4月,國防工辦和七機部召開會議,最後確定以“上游”-1號艦艦飛彈為原型,加大推進劑箱容積,延長發動機工作時間,調整自動駕駛儀和末制導雷達參數,以增大射程和提高性能。改型後命名為“海鷹-1”岸艦飛彈。“海鷹-1”岸艦飛彈最大動力航程比“上游”-1號艦艦飛彈增大1倍,除發動機採取措施外,還要提高助推器總衝量。由於研製和生產部門的共同努力,飛彈試製和地面設備研製工作進展很快。南昌飛機廠生產出兩發遙測彈,於1966年12月運往遼西飛彈試驗場;四三七廠生產的兩套發射架和運輸裝填車也按試驗計畫的要求進場,保證了首發飛彈的飛行試驗。
1966年12月,遼西飛彈試驗場組織了第一發“海鷹-1”岸艦飛彈飛行試驗,飛彈發射後飛行姿態和彈道正常,自控段終點的航向和縱向散布均滿足設計要求。1970年10月,設計定型飛行試驗取得了成功。於1974年8月經海軍軍工產品定型委員會批准定型。
其它型號
海鷹-1(HY-1)岸艦飛彈,上游一號改岸艦飛彈。1972年裝備,1974年定型。1978年停產。
海鷹-1J(HY-1J)艦艦飛彈,海鷹一號上051驅逐艦。1975年飛彈定型,1983年系統定型。1978年停產。
海鷹-1岸艦/艦艦飛彈,通用彈,1978年取代岸艦飛彈、艦艦飛彈。
海鷹-1甲艦艦飛彈(HY-1A),165、109艦配用。1986年鑑定。
海鷹-1甲岸艦/艦艦飛彈,通用彈,二次降高。
飛龍三號(FL-3),海鷹-1岸艦飛彈出口改型的岸艦/艦艦飛彈。
海鷹-1B靶彈(HY-1B),為地空飛彈HQ-2A打靶(HQ-2A後下馬)使用,模擬空地飛彈。
海鷹-1YB(HY-1YB)有源靶彈,模擬艦空飛彈,(YB-有源靶彈縮寫),為紅旗-61(HQ-61)艦空飛彈打靶。
總體評價
中國海軍裝備海鷹-1飛彈系統後,當時世界上很多大型艦艇沒有專門的對抗裝備。當時的防空飛彈主要是對抗飛機這樣的大型目標的。對於“海鷹”這樣的大小且飛行高度很低的目標難以探測。1968年美國海軍的對空警戒雷達發現類似大小的靶機距離只有10千米左右,艦上系統只有幾秒鐘的時間作出反應。當時的西方海軍飛彈系統也因為“海鷹-1”飛彈體積小,難以攔截。而能抗擊反艦飛彈的武器是艦上的高射炮。1967年埃及“黃蜂”級飛彈艇用“冥河”飛彈攻擊以色列“埃拉特”號驅逐艦時,艦上的高射炮根本沒有來得及作出反應。尤其是歐洲國家艦艇上大量使用20毫米的單管人操機炮,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1982年的
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英國的42型驅逐艦上都還是用這種機炮。蘇聯的“冥河”飛彈雖然是“海鷹”飛彈的始祖,但是蘇聯海軍當時也沒有把握對抗這種飛彈,他們的艦艇上多數還是使用人操半自動的37毫米高射炮。當時蘇聯海軍中火力最強的“柯特林”級專用防空驅逐艦也只有高平兩用的130毫米和57毫米炮,這對於抗擊飛航式反艦飛彈效果極差。一時間,哪怕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軍艦隊,也對“海鷹”飛彈束手無策了。對於喜歡挑釁的霸權主義國家的海軍,過去可以隨便接近的中國海岸變得極其危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