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市水利局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保衛、安全生產、會議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水利宣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陽市水利局
- 所在城市:海陽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服務範圍:水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水質監測公報。
(三)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擴建排污口應事先徵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各鄉鎮間的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市際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指導水庫庫區移民扶貧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編制、審查市內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海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較大河、庫及河口灘涂、海堤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人畜飲水、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負責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區劃、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承擔市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較大河、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黨建工會、勞動工資、婦女及計畫生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水利技術人員管理、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徵收、信貸、社會勞動保障、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管理、監督國家和省市撥水利經費使用,對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行業內審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工程站
組織指導大中型水庫、河道、海堤工程管理維護和安全監測;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定水長期供求計畫;承辦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組織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具有控制性和跨鄉鎮的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管理;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工程規範;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指導水庫庫區移民扶貧管理工作。
海陽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