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樑河水庫(海陵湖)

石樑河水庫

海陵湖一般指本詞條

在江蘇省東北部東海、贛榆兩縣界上,西接山東省臨沭縣。是“導沭(河)經沙(河)”主要工程之一。攔蓄新沭河上游而成。以庫區原系沙河支流石樑河流域,故名。1958—1962年建。壩長 5200 米,高22米,總庫容5.31億立方米。設溢洪閘1座(15孔),經由新沭河、臨洪河排洪入海。建有小水電站。引水灌溉面積90萬畝。以灌溉、防洪為主,兼有發電、養殖、供應城鎮居民用水之利,是江蘇省最大的人工水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石樑河水庫
  • 外文名稱:Shilianghe Reservoir 
  • 別名:海陵湖
  • 所屬地區:江蘇
  • 地理位置:江蘇省東北部
  • 庫容:5.31億立方米
  • 建設年份:1958年
概況,湖區名勝古蹟,水庫特性,水庫運行調度,水庫加固,庫區移民,移民歷史,移民狀況,移民回遷,移民補償,

概況

石樑河水庫全景石樑河水庫全景
海陵湖,原名石樑河水庫,是在著名的石樑河與大沙河(舊名廟灣子河,源自山東郯城縣,東流經大沙河鎮,東入海。)河道基礎上開掘而成,位於新沭河中游,地處連雲港市贛榆區、東海縣交界處,西臨山東臨沭,東距連雲港市區約35公里,地理坐標在北緯34044′33″~35049′46″、東經118044′11″~118052′31″之間。
最大庫面積91平方千米,最大庫容5.31億立方米,防洪庫容3.23億立方米,興利庫容2.34億立方米,死庫容0.32億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積15365平方千米。東調南下工程實施後,增加沂河集水面積10100平方千米,占沂沭泗流域面積的19.3%。
石樑河水庫按1957年淮委《沂沭泗流域規劃報告》在新沭河幹流上興建,1958年12月動工,1962年12月建成,主要功能是一座以防洪保全為主,結合灌溉、養殖、發電、旅遊的江蘇省內最大的人工水庫。因庫區居於古石樑河河床而得名。
該水庫具有防洪、蓄水、灌溉、發電等多項功能,既是東調南下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我省重點防洪保全工程,自建成以來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湖區名勝古蹟

菊園,位於海陵湖西北,王總兵府邸,清末總兵王得勝的私家園林,其子王佐良曾任贛榆縣長。劉少奇同志於1942年4月10日抵達濱海根據地的腹地,山東分局和八路軍一一五師師部駐地西朱范村,入住在鄉紳王大昭(清末江西南贛鎮總兵王得勝的孫子)的府第----菊園。此園已於毀於戰亂及以後的歷次運動,目前其遺址已完全成為農田及漁塘,其上建築已蕩然無存。
祝其古城,位於海陵湖西北,漢縣,屬東海郡。後漢因之。晉仍屬東海郡,後廢。唐武德四年,復置祝其縣,屬海州。八年,廢。或曰:祝其,即春秋時魯地。《左傳》定十年,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即此雲。故址位於今班莊鎮古城村東。
夾谷山,位於海陵湖北,《寰宇記》:在縣西三十八里,即孔子相定公會齊侯處。《春秋》公會齊齊侯於夾谷。即此。舊志:山有數?環列當面一峯尤峻深谷夾其中委蛇橫亘谷之北坡級漸上為重台有孔子廟。按《左傳》祝其,實夾谷。

水庫特性

庫區處於半濕潤溫帶季風氣候區,年平均氣溫13.2~14攝氏度,多年平均降水量883.2毫米,6~9月占年降雨量的72%。庫區年蒸發量1570~1780毫米,5、6月蒸發近230毫米。庫區場地屬沂蒙山前侵蝕——堆積斜平原區,地勢較平緩。
石樑河水庫壩上高程10.0~14.0米。水庫流域徑流為大氣降水補給,年徑流深200 ~300毫米;水庫控制區間的沂、沭上游為沂蒙山區,水土流失嚴重,沂河臨沂站年均含沙為每立方米3.10千克,年均輸沙率為246千克每秒;沭河莒縣站年均含沙為每立方米3.93千克,年均輸沙率為62千克每秒。1983年12月實測庫區淤積0.54億立方米。
水庫汛限水位23.5米,汛後水位24.5米;水庫按100年一遇設計洪水位26.81米,按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7.95米。
1984年8月15日最高洪水位26.82米,1965年7月9日最低水位15.24米。
2005年最高蓄水量34917萬立方米,1992年最低蓄水量478萬立方米;
1998年最高泄洪量123603.62萬立方米,
2000年最大泄流量2500立方米每秒。

水庫運行調度

水庫建成後,發揮了巨大的調洪、蓄水、灌溉、發電、養殖等綜合效益。
石樑河水庫建成後,擔負著調蓄沂沭泗流域洪水,保障連雲港市區、隴海鐵路、田灣核電站及東海、贛榆兩縣6萬傾農田的防洪保全與工農業用水任務。水庫以下建成沭南(東海縣)、沭北(贛榆縣)兩上大型自流灌區,設計灌溉面積5.91萬公頃,有效灌溉面積4.25萬公頃,一般年份供水量3億立方米。
石樑河水庫建庫以來,水質良好。從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石樑河水庫上游山東省臨沭縣南古鎮工業區、臨沭縣城及蛟龍鎮327國道沿線興建了大量的小化工廠、小造紙廠,污水排放到石樑河水庫,造成水庫水質惡化,並經常發生污染事故。1998年水庫出現過一次較大的污染事故,當地漁民損失嚴重。
石樑河水庫污染問題引起庫區及下游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於2004年3月30日批覆實施大官莊水利樞紐防污調度意見,贛榆、臨沭、東海三縣環保部門加大了執法監督力度,關閉了上游污染大的造紙廠、小化工廠等污染源。2002年以來,水庫水質一直保持在III類水以上。
20世紀90年代以來,庫內漁業資源逐漸衰竭,繼而發展網箱養殖,現有網箱8萬隻,捕撈船738隻。由於養殖產生了大量的餌料腐化物、魚體排泄物,使水質富營養化,造成水體污染,破壞了生態平衡。

水庫加固

由於受當時社會經濟條件的限制,水庫建成後就存在工程質量差、標準低等問題,從1966年春開始雖經多次加固,但仍屬病險水庫。
1992年,水利部水管[1992]5號文《關於進行第二批全國重點危險水庫除險加固的通知》中,將石樑河水庫列入除險加固工程項目。
1998年8月省計經委以蘇計經農發(1998)1389號文批覆了可行性研究報告,1998年12月18日淮委以淮委規計[1998]123號文“關於石樑河水庫加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覆”批准興建。
加固工程內容包括:泄洪閘加固工程,主、副壩加固工程,新建副壩工程,南乾渠退水閘拆建工程,孟曹埠涵洞加固工程,北乾渠進水閘拆建工程,原副壩涵洞加固工程,以及管理設施等。批覆工程總投資為17886萬元,其中中央投資6100萬元,省級配套5893萬元,市縣配套5893萬元。

庫區移民

移民歷史

石樑河水庫地區原為人煙稠密、村莊密集之地。建庫前調查,高程17.0米以下庫區耕地4038公頃,29個自然村,5064戶、21817人,有草房17874間、瓦房20間、學校13座、倉庫1座、供銷社1座。
1958年,將歡墩鎮東、西王塘、曹埠店三個大隊909戶3516人前往連雲港市錦屏公社,另有19個大隊3968戶15813人在縣內安置,其中安置在歡墩公社15個大隊3127戶12518人,前往朱堵公社2個大隊458戶2074人,前往大嶺公社1個大隊338戶1221人。
因該庫攔洪蓄水涉及蘇魯兩省,1967年9月15~18日,根據水庫防洪水位28.0米、興利水位26.0米的設計要求,由水電部主持,兩省達成《關於石樑河水庫蓄水和庫區移民問題的會議紀要》,確定臨時蓄水位22.5米,並進行區劃調整。
1970年11月11日,兩省聯合向國務院提出《關於石樑河水庫庫區調整行政區劃的報告》,1971年4月26日國務院批覆,將山東省臨沭縣在石樑河水庫庫區防洪水位28.0米上下共20個村莊移民劃歸江蘇省統一移民安置。贛榆縣移民人數為46982人,其中石門頭二、三、四村和東窩子、東朱范、姚朱范、李小灣等共1466戶6772人劃歸贛榆縣歡墩公社。西朱范、北辰一、北辰二、小埠子、老古墩、長沙頭、東堯、鄭莊、南辰、西山後、東山後等村劃入東海縣,由石樑河公社管轄,70年代末成立南辰鄉。
至此,庫區移民共48個村、16732戶、71270人,除新建村外,部分安置在錦屏公社和錦屏磷礦,或投奔到親友村莊。
1971年,水庫汛限水位抬至23.5米,蓄水位抬至24.5米。庫區北岸為贛榆縣歡墩鎮,全鎮30個村中23個村是石樑河水庫移民,其中東朱范村、石門頭等村於1972年由山東省劃入,鎮內人多地少,土地貧瘠,工農業基礎較為薄弱。

移民狀況

石樑河庫區位於連雲港市西部,而移民目的地基本上位於相對地廣人稀的東部和東南部地區。無論風俗和語言都與移入地有較大差異。尤其是東海縣的移民,遷出地與遷入地語言基本上無法溝通。而贛榆縣本來土地資源就較為緊張,移民與當地土著產生爭奪土地資源問題。以上種種,都使得移民的生活及經濟條件遠落後於當地原著民。
以贛贛榆縣為例。2008年贛榆縣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212元,而移民僅平均1594元,人均糧食全縣684千克,而移民僅432公斤。移民在擁有土資源水平也要低於全縣平均水平:
項目
人均耕地
園地
林地
農田水利用地
全縣
1.65
0.15
0.08
0.18
移民
1.20
0.03
0.02
0.03

移民回遷

移民安置地一般來說是當地自然及交通條件較差之地區。東海縣東部的張灣、平民及浦南為東海縣主要移民安置地區,這一地區地廣人稀,雖然土地資源爭奪矛盾相對較小,但本地土壤及耕作傳統均與原居住地有很大不同,並且語言風俗也與當地有極大區別。
在移民安置的補助上,一般來說政府並沒有對移民安置進行過多的補償。而且政府往往對移民遷至移入地即不再進行過問。因此移民初期生活十分艱難,基本上以自家的積蓄維持在遷入地的生活。加上交通不便,沒有收入等,移民生存都面臨極大危脅。
因此不管是贛榆還是東海,在移民初期,都有相當部分移民返回原居住地附近尚未淹沒的地區,或投靠非庫區的親朋。比如原遷至贛榆歡墩東嶺的朱岔汪村民,因在新地區難以生存,不得不搬回水庫北岸尚未被淹沒地區。

移民補償

2006年,國家決定對建國以來因修建各水利設施而產生的移民進行補償。對庫區移民進行每人每年發放600元補償款,為期20年。但對這一遲到的補償,當地政會設定了相當多條件,減少領取這一補償款人口。比如在同樣從鄰近山東嫁過來的同齡庫區移民,在東海縣可以領到補償款,但在贛榆卻沒有資格領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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