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頒布的"54號令"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據悉,從2010年9月1日開始,海關查稅出現了史無前例地嚴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驚奇
- 本質:海關查稅的嚴格
- 頒布方:海關總署
- 實施時間:2010年9月1日
背景,熱議,網友,點評,
背景
在這種情況下,海關總署於2010年8月19日發布的《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簡稱“第54號公告”),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海關總署頒布了2010年第54號公告(簡稱"54號令")。從8月1日開始: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此外,海關還對20種商品實行全額徵稅驗放,包括: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櫃(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等。
熱議
在境外購買的不足4000元的蘋果iPad,入境時卻要繳納1000元人民幣的進口稅?去歐洲旅遊時買個名牌包包,自買自用,也要申報徵稅?近日商務部向海關總署發出諮詢函,就此事是否違背世貿規則提出質疑。海關總署監管司負責人黃熠就其中部分爭議作出公開回應。但顯然此次回應並未能完全平息公眾的熱議。
網友
不足500字的"第54號公告",在網上掀起波瀾:喜歡去香港還有歐美"掃貨"的時尚達人們叫苦不迭,國外留學生已經開始在論壇上談論著是否要"裸奔回國"。因此在討論應對措施時,這些網友相當"給力"。將網友的應對措施進行了歸納,主要分為四大類。
1、iphone、ipad之類不要買
電子類的像iphone、ipad之類查得最嚴。其他諸如化妝品、衣服、包包之類分散來買就算納稅也不會很多。
2、有工作證的可以走香港居民通道
如果有相關出入香港的工作證,可以直接走香港居民通道,被查的幾率很低。
3、最好用小包
如果拎著巨大的皮箱,被查驗的幾率是100%,建議能穿的都放在身上,帶個小的行李包。
1、iphone、ipad之類不要買
電子類的像iphone、ipad之類查得最嚴。其他諸如化妝品、衣服、包包之類分散來買就算納稅也不會很多。
2、有工作證的可以走香港居民通道
如果有相關出入香港的工作證,可以直接走香港居民通道,被查的幾率很低。
3、最好用小包
如果拎著巨大的皮箱,被查驗的幾率是100%,建議能穿的都放在身上,帶個小的行李包。
4、不如在廣州深圳買水貨
電器超過2000元要征20%的稅,還不如在廣州、深圳買水貨來得划算。
電器超過2000元要征20%的稅,還不如在廣州、深圳買水貨來得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