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美屬波多黎各適用稅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海關總署關於美屬波多黎各適用稅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00年海關總署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署稅[2000]512號
【發布日期】2000-09-04
【生效日期】2000-09-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海關總署關於美屬波多黎各適用稅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9月4日署稅〔2000〕512號)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近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來函稱:根據美國協調稅制,美國關稅區的法律定義包括美國50個州、哥倫比亞特區和波多黎各,中美1979年《貿易關係協定》中的有關規定應適用於美屬波多黎各。
據此,請各海關自發文之日起,對於從美屬波多黎各進口的貨物按照優惠稅率徵稅。2000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下發前多征的稅款準予退還。總署已對海關業務系統參數庫進行了調整,請各關及時按以下數據接收檔案:
1.節點名:ZS31
2.用戶名:BULLETIN
3.目錄名:〔.H883APP〕
4.檔案名稱:COUNTRY.TXT《國別(地區)代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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