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徵收鋼鐵產品臨時保障措施特別關稅的緊急通知》是海關總署頒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關於徵收鋼鐵產品臨時保障措施特別關稅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日期】2002-06-28
【生效日期】2002-06-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署海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26號),實施臨時保障措施的普通中厚鋼板的進口量已達到關稅配額總量,將於2002年6月28日開始對超出配額總量進口的普通中厚鋼板加征特別關稅。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各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2年第9號,以下簡稱《海關公告》)的規定,自2002年6月28日起,對申報進口的普通中厚鋼板(稅則號列72083700、72085200)按20%的稅率加征特別關稅。加征特別關稅的上述產品的原產國別為未列入《海關公告》附屬檔案3中的國家和地區以及附屬檔案3所列的韓國和印度。
原產於《海關公告》附屬檔案2所列國家的上述產品按《海關公告》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二、總署正在開發有關徵稅程式。在徵稅程式下達前,請各關暫時採用手工方式加征特別關稅並做好徵收特別關稅的統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