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企業會計帳簿設定和報送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7.18由海關總署, 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企業會計帳簿設定和報送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海關總署, 財政部
- 頒布時間:1995.07.18
- 實施時間:1995.09.01
海關總署、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企業會計帳簿設定和報送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7.18由海關總署, 財政部頒布。
海關總署、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企業會計帳簿設定和報送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7.18由海關總署, 財政部頒布。
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9.04.02由海關總署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是為規範進出口貨物的申報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國家進出口管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規定。經200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已於2017年11月2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2007年3月1日海關總署令第157...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違法內銷或者轉讓加工貿易保稅貨物處罰辦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海關總署、財政部...
第五條 被稽查人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定和編制會計帳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
園區企業應當編制月度貨物進、出、轉、存情況表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並定期報送園區主管海關。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園區的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一條 為了鼓勵企業守法自律,提高海關管理效能,保障進出口貿易的安全與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海關總署 頒布時間 2010.12.15 實施時間 2011.03.01 《海關總署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監管和征免稅辦法〉的決定》已於2010年11...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11.10.19由海關總署頒布。中文名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15號——海關總署關於《為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總署制定的部分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的公告在2001.12.07由海關總署頒布。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的企業(以下簡稱園區企業)等單位的辦公場所應當設定...第十六條 園區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