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氣象局

海西州氣象局為事業單位性質,實行青海省氣象局與海西州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青海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西州氣象局
  • 解釋:氣象局
  • 地區:海西州
  • 機構規格: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機構領導,行政職能,主要職責,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增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伊寶山
副局長:陳凱順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鄭生彪

行政職能

海西州氣象局在青海省氣象局和海西州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海西州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法人代表 張增文

主要職責

海西州氣象局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青海省氣象條例》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中編髮〔2001〕1號)賦予州級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一)行政任務
1、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及法規;制定、組織實施海西州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負責海西州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項目的審查;對海西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海西州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在海西州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海西州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海西州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海西州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海西州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海西州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行委)人民政府對縣(行委)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青海省氣象局和海西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業務任務
1、 承擔海西州大氣探測(地面、高空、農業)、生態環境監測業務任務。
2、承擔海西州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製作、發布與服務;組織海西州災害性天氣的聯防,參與當地政府的有關防災、減災工作;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性天氣的氣象服務和災情調查;承擔相關的天氣預報技術開發、引進工作。
3、依法組織實施海西州行政區域內雷電防護災害的監測、調查、統計、評估、鑑定和雷電防護工程的設計、施工、檢測工作。
4、組織實施海西州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工作。
5、承擔本部門氣象科技服務產業的組織管理及實施工作。
機構編制
海西州氣象局與海西州防護雷電管理局、海西州人工影響天氣管理局三塊牌子一套人員,現轄7個縣氣象局(站)、4個直屬單位、3個職能科、室,全局共有職工201人,其中在職職工111人,離退休職工90人。處級幹部1人,副處級幹部4人,科級幹部25人;研究生學歷5人,本科學歷8人,大專學歷50人;副研級高工1人;中級職稱34人,占職工總數的32%,初級職稱74人,占職工總數的67%;中共黨員37人,占職工總數的31%;少數民族19人,占職工總數的18%。其中,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政工科、業務科;直屬事業單位:州氣象台(海西州生態環境監測站)、防護雷電中心、科技服務中心、駐西寧辦事處;縣及縣以下氣象機構:德令哈市氣象局、茫崖行委氣象局、冷湖行委氣象局、大柴旦行委氣象局、烏蘭縣氣象局、天峻縣氣象局、茶卡氣象站,其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縣政府所在地的縣氣象局實行局站合一,一套人員,兩塊牌子,另設縣防護雷電管理局、人工影響天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站,與縣氣象局合暑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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