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中主要在海洋上空遂行作戰任務的兵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空航空兵
- 包括:轟炸航空兵等
- 任務:殲滅敵方海上力量
- 目的:掩護艦艇
概要,主要任務,分類,設定,相關歷史,
概要
通常由轟炸航空兵、殲擊轟炸航空兵、殲擊航空兵、強擊航空兵 、偵察航空兵 、反潛航空兵部隊和執行預警、電子對抗、空中加油、運輸、救護等保障任務的部隊組成。具有遠程作戰、高速機動和猛烈突擊的能力,是海洋戰區奪取和保持制空權的重要力量,海軍的主要突擊兵力之一。
主要任務
殲滅敵方海上力量,掩護和支援己方艦艇的作戰行動;保護己方海上交通線,破壞敵方海上交通線;摧毀敵方沿海機場、基地、港口等重要軍事目標,保護己方海軍基地、港口的安全;進行海上偵察、巡邏、反潛、預警、布雷、掃雷、通信、引導、救護和運輸等。
分類
海軍航空兵分為岸基航空兵和艦載航空兵。岸基航空兵以陸上機場和水上機場為基地,通常配備有航程遠、續航時間長的轟炸機、偵察機和反潛巡邏機。艦載航空兵以航空母艦和其他艦船為載體,通常配備有殲擊機、攻擊機、預警機和直升機等。
設定
海軍航空兵通常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 、分隊 。艦隊航空兵一般按航空兵師、團、大隊、中隊的序列編制,有的國家海軍航空兵下轄航空兵聯隊或航空集團。不設海軍艦隊的國家,海軍航空兵直轄航空兵大隊或航空兵中隊。
相關歷史
新中國成立之初,盤踞台灣的國民黨軍隊,依靠美國的庇護和支援,據守著從長江口外的舟、嵊列島到海南島等大小三百多個島嶼,控制著東海到南海兩千餘海里的海區。
面對國民黨反攻祖國大陸的威脅,人民海軍根據中央軍委的指示做出決定,要在加速海軍艦艇部隊建設的同時,加速海軍航空兵的建設。1950年6月,海軍下達了“成立軍校,訓練學員,培養幹部,建立海空軍部隊”的任務,在青島成立了第一所海軍航空學校。
1952年1月8日,海軍向中央軍委上報了《一九五二年海軍空軍建設問題》的請示報告,提出必須儘快組建海軍航空兵領導機構和部隊,以形成完整的海軍作戰體系。
這份報告經粟裕、聶榮臻、朱德、周恩來審批後呈到了毛澤東主席的案頭。毛澤東看著報告,以一個戰略家的眼光,做出了決斷,在周恩來提出的意見上寫下了“同意,照周批辦”一行大字。
1952年6月,空軍某部歸建海軍,在上海虹橋機場組建了海軍航空兵第一師。9月6日,中央軍委正式下達命令:成立海軍航空兵部。從這一天起,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增添了一個新的兵種,共和國的海空雄鷹正式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鬥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