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出版的圖書,該書以年代推移的敘事結構講述商人虞洽卿的傳奇故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海派實業第一人
- 定價:39.80元
- 出版日期:2011-3
- ISBN:97875126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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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實業第一人:虞洽卿商旅傳奇》是由團結出版社出版的。
目錄
前言
第一編 清政府時期
第一章 青少年時代
第一節 虞洽卿出生的時代背景——當時的上海和家鄉三北
第二節 “赤腳財神”進店財源隨之而來
第二章 從洋行買辦到銀行買辦
第一節 虞洽卿會做生意店主贈乾股,但仍被洋行挖走,後又斥資捐得官銜躋身紳商;又多方謀財,勾結官員出口糧食,遭到御史彈劾
第二節 當了10年洋行買辦後,當上了銀行買辦
第三節 激於民族義憤,虞洽卿參加滬上多次反帝鬥爭(二次四明公所事件和大鬧會審公堂案)
第四節 虞洽卿組織滬商武裝——商團,被推選為全國商團公會名譽會長
第三章 創辦實業
第一節 清政府“變法”實行保商獎商政策,虞洽卿興辦實業被召進京獲得“覲見皇上的殊榮
第二節 虞洽卿以隨員身份隨官方代表團赴日考察,認為創辦實業以銀行和輪船公司最為重要,回國後聯名創辦四明銀行
第三節 外輪滬甬線票價過高,虞洽卿要求降價反受譏諷,決心創辦寧紹輪船公司並被推為總經理
第四節 虞洽卿倡議籌辦“南洋勸業會”,經端方同意上報獲準,面對一片空地每天僱工5000人。虞投資墊款,聯絡群力,奮力為之,終於如期開幕(附南洋勸業會全圖)。參觀者達20萬人,日、美並組團來華考察
第四章 參加辛亥革命
第一節 虞洽卿從立憲派經過保路運動,又因勸業會新會長態度傲慢引起反感,自稱此後“蓄心革命事業
第二節 上海商團在虞洽卿等人支持下與起義部隊並肩作戰,全市光復後成立都督府,虞等分任要職
第二編 北京政府時期
第五章 支持南京臨時政府和抵制二次革命
第一節 虞洽卿等上海各界人士擁護孫中山任臨時大總統,護送上南京成立臨時政府
第二節 虞洽卿一度抵制反對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原因和經過)
第三節 虞洽卿等愛國人士以保國為宗旨組織救國儲金會
第四節 虞洽卿建設家鄉造福桑梓
第六章 擴展寧紹和創辦三北輪船公司
第一節 擴展寧紹業務。甬興輪事件後,虞洽卿在股東大會上被撤去總經理職務
第二節 在一手創辦的寧紹被撤職後,決意獨資創辦自己的三北、寧興、鴻安三輪船公司,組成三北航業集團
第三節 虞洽卿訂購奧輪未遂事件(略)
……
第三編 國民政府期間
結束語
文摘
在此之前的1903年12月,上海人民為抗議沙俄不肯從我國東北撤兵而集會抗議,組織“對俄同志會”,發行《警鐘日報》,掀起拒俄運動。此次事件爆發後,更激起上海人民的無比憤慨,展開了要求嚴懲兇犯的鬥爭。
此時虞洽卿已任荷蘭銀行買辦,聞訊後率先行動起來,因死者周生有是寧波同鄉,故即聯絡寧波籍旅滬紳商,擬具傳單,略稱俄國水兵砍斃無辜路人,“聞俄官欲將兇手二名送回兵船,歸俄國水師法律判斷”,與法不合,“凡我寧波府各屬同人何可坐視,不加申理,致失華人權利”,呼籲群起力爭,嚴辦兇手。末由沈敦和、虞洽卿、朱葆三、嚴筱舫、周金箴等共同具名,印發各界②。同時虞等又具誡稟南洋大臣、函達上海道,申請重視國權,認真交涉;並延請律師,致函駐滬各國領事和租界當局,應依法從嚴辦理。商界又在上海第一商學會舉行演講會。婦女界也在對俄國同志女會所在的宗孟女學舉行演說會,並編演以俄兵逞凶砍斃周生有為內容的戲劇。《警鐘日報》連日刊登訊息,發表了《寧波人可以興矣》、《為俄兵砍斃華人事敬告全國同胞》等社論,號召國人應為保障同胞生命安全而奮起鬥爭。
並提出如果此次不能使兇手受到應有的懲處,應成立“民命互保會”,“專為外人殘害華人,理不得直之用③。”1905年1月14日,虞洽卿等人又在虹口商務總會召集各省旅滬商董聚議,會上決議一面電稟外務部,要求據理力爭,致函上海道,知會駐滬領事及租界工部局,聲明人心不平;一面決定通告全市各界拒用俄國銀行鈔票。使這次鬥爭超出了地方的局限性,成為維護民族尊嚴的鬥爭。同日,俄國駐滬領事在輿論壓力下,開庭審訊兇犯,判監禁四年,罰做苦工。訊息傳出,上海商民均認為判處太輕,憤憤不平。次日下午,虞洽卿等人再次組織寧波同鄉三四千人,在四明公所前集會,表示如果不能妥善解決,即行“停工罷市,勒交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