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企業競爭力的有力保障。 海洋王公司以研發優勢、銷售和服務體系優勢、質量管理優勢等使“海洋王”品牌在業內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2005和2008年,公司應急照明燈具產品被套用於國防科工委“神六”、“神七”項目;2008年,公司在北京奧運會體育場館建設項目中,獲得了包括北京理工大學排球比賽場館等13個奧運場館的照明工程項目;2009年,在山東濟南全運會場館建設項目中,公司照明燈具被諸城市體育館和游泳館等6個場館採用,並被組委會評為“體育場館建設優秀供應商”;2010年,公司在廣州亞運會體育場館建設項目中,獲得了包括亞運跆拳道決賽館等4個亞運場館的照明工程項目。 2010年3月,“海洋王”被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2012年4月,“海洋王”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