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簡介
“海河杯”的創優和評優活動是在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支持下的行業行為。天津市建築業協會(以下簡稱市建協)負責組織全市“海河杯”工程的評審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海河杯”工程的創優和評優活動分為市、區兩級進行。區級評審是市級評審的基礎。“海河杯”工程每年評審一次,對獲得“海河杯”獎的企業予以表彰。“海河杯”工程的評審活動採用“兩評一審”制,即初評、複評和評審委員會最終監督審核。評審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申報“海河杯”工程的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天津市市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現行規範及設計要求。獲獎工程應在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和施工管理等方面均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評審目的
為引導和激勵企業加強項目管理,促進建設工程質量提高
評選原則
“海河杯”工程的創優活動按照“政府引導,行業推動,企業自願,市場激勵”的原則進行。
評審機構
“海河杯”評審機構由評審委員會和評審專家組組成。“海河杯”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
工程參照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的規模條件,由評審會從入選“海河杯”工程中推薦產生,其數量一般為10至15個。市建協對獲獎工程的申報單位給予如下獎勵:
(一)、授予工程總承包、主要承建單位(包括按規定獨立申報的業主單位)“海河杯”和證書;
(二)、授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建單位相應獎項證書;
(三)、授予獲獎工程項目部的項目經理相應獎項榮譽證書,作為個人業績考核依據。
“海河杯”工程的獎盃、證書按照一項工程一杯一證,向申報單位頒發(正本)。聯合申報海河杯獎的工程可按一項工程二杯二證頒發(正本),向符合申報項目的參建單位頒發副本。為鼓勵企業積極創優,創優業績納入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企業資質動態考核管理,作為資質升級和市場投標的業績參考。
評審紀律
申報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取銷其申報參評資格。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公平,不得收取禮品、禮金,評審期間不得與申報單位私下接觸。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直至取銷其參加評審工作資格。評審機構及評審人員要接受被評單位和公眾監督。評審人員要對評審本企業的工程進行迴避,對工程的評審結果,評審人員不得自行提前對外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獎盃、證書。在結果公布之前,不得以獲海河杯工程的榮譽進行宣傳。評審結果公布後,發現嚴重質量問題,經核實取銷其榮譽稱號,收回獎盃和證書,並向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