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江河貨物聯運是指貨物在起運港託運,從起運港到目的港的全程運輸,由幾個航運企業(海運、江運、河運)聯合完成。如大連港——上海港——長沙港;宜昌港——上海港——青島港。海江河聯運貨物運費及港雜費,一般辦理“起收”。但在特殊情況下,如發貨人不在起運港,並經航運企業同意,也可辦理“到收”,即由目的港向收貨人計收全程運費和港雜費。航、港之間採取“逐段解繳和扣收”的原則結算。
在“起收”的情況下,起運港向發貨人核收全程運費和港雜費,扣除本港收入後,應將所收取的各段運費和換裝費全部解交起運航運企業。第一換裝港在換裝時,從前段航運企業的進款中扣收本港換裝費及以後各段的運費和換裝費扣除本港收入後,將其餘的運費和換裝費轉解接運的航運企業,依此順序進行結算。目的港在貨物交付時,向收貨人計收本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