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商務局

海林市商務局

海林市商務局是海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林市商務局
  • 主管部門:海林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和牡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及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定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負責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設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及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煤炭等主要生活用品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貫徹實施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和執行全市外經貿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擬定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負責審核申報全市外經貿發展資金項目的選定和風險金管理,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外經貿業務工作的統計及其信息發布,為全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7、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擬定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
8、執行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組織參加國際經貿活動,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並處理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組織、指導和監督我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參與組織相關的經貿磋商洽談活動。
9、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配合國家、省和牡市商務部門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10、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的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負責區域經濟合作情況的統計、分析;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來投資企業的服務;受理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
11、負責我市與俄、韓、東北亞地區多邊、雙邊經貿會議活動的組織與銜接工作。
12、指導全市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建設,擬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規劃,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會展經濟工作。
13、負責指導貿促會和各類商務協會、學會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各類材料起草、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會議組織、文檔管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保密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機關事務工作;承擔局政府網站的維護管理及電子政務建設。
研究制定全市會展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擬定發展會展業的政策和措施,培育和完善會展產業的市場體系;負責全市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及展會的登記、備案;受市政府委派申辦各類國際、國內展會活動;配合相關部門,負責在我市舉辦各種展會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培育高水平、品牌化的專業會展公司。
負責省授權的加工貿易審批工作;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審查、拍賣經營許可證審查、典當行設立初審推薦、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審查工作。
(二)、商貿規劃統計和服務管理股
擬定全市商務事業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年度調控指標;負責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的監測及分析,研究商務運行、結構調整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擬定全市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組織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商業體系建設;編制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業的發展;負責全市內外貿易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參與管理全市商務有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
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擬定推動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有關優惠政策;負責全市物流園區發展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對全市物流建設項目組織評估論證、認定、洽談引進和跟蹤管理;協同相關部門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引導扶持物流企業健康發展;指導物流協會開展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便民利企管理服務工作。
(三)、市場運行監管股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和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奶粉等)儲備管理及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直銷、租賃、汽車家電流通和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麻繭絲綢許可事項。
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直銷、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煤炭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
(四)、對外貿易合作股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關於對外貿易管理體制改革政策和外貿發展戰略,擬定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以質取勝戰略,加強進出口商品質量的管理和指導;執行國家制定的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參與組織相關的經貿磋商洽談活動;負責加工貿易的管理工作;指導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上報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核准和備案登記工作。
貫徹國家發展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技術貿易戰略、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我市擴大機電產品出口和技術貿易的優惠政策;制定全市機電產品出口和技術貿易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推動機電產品出口生產體系建設和出口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負責組織申報中央和地方外貿發展基金中的機電產品發展資金項目;推動服務外包服務平台建設;承擔服務貿易促進、技術進出口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外包統計工作。
負責管理全市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我省公民境外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承擔全市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及境外就業統計工作;執行我省多邊和區域經貿政策並處理相關事務,促進我市對韓經貿科技合作戰略升級及台港澳經貿合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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