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監察委員會

海東市監察委員會

海東市監察委員會由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是行使全市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監察委員會
  • 地區:海東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市紀委與市監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受市委和省紀委省監委的雙重領導。同時,市監委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省監委負責,並接受監督。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省委、市委領導下,市紀委市監委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
市紀委市監委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省紀委省監委和市委關於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貫徹落實主體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市委工作部門、市委批准設立的黨組(黨委),各縣區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民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複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負責全市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省紀委省監委和市委關於監察工作的決定, 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 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
(四)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綜合分析全市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制定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在全市的貫徹意見、實施辦法和細則等,參與起草制定市委、市政府相關法規和規 范性檔案。
(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省紀委省監委和市委關於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決策部署,協助配合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承擔省紀委省監委交辦的追逃追贓和防逃合作事務;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八)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市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九)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做好巡視巡察整改情況的日常督查督辦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省紀委省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市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編髮通報和信息,審核以市紀委市監委名義發布的公文;督促檢查有關會議決策事項和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市紀委市監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工作和紀檢監察幹部因公出國(境)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的統一管理等。
組織部(掛派駐機構管理辦公室牌子):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派駐機構和市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工作及編制管理、人員檔案、工資福利、因私出國(境)備案或辦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市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工作;協調辦理市管幹部任職前廉政意見回復市委組織部工作;承擔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派駐機構、巡察機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等;負責綜合協調派駐機構的管理工作。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黨紀黨規、法律法規、理論政策、形勢任務、決策部署、成效經驗和先進典型等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組織委機關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負責《海東紀檢監察》編輯出版印發工作;負責對市紀委市監委機關網站信息的發布、維護,組織協調網路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等。
法規研究室: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重點課題和工作實踐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計畫和立法立規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參與起草制定地方有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和解釋指導、立法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和機關依法治市工作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市委市政府若干規定,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的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統籌協調縣區和市直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和縣區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監督檢查室;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及時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建立與有關部門的協作辦案機制,協調有關部門為審查調查工作提供信息、情報、技術支持等;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開展審查調查工作情況;承擔市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組織協調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協調辦理市紀委市監委審查調查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相關事宜等。
第一至第三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縣區)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縣區)黨組(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並進行承辦;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縣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參加指導聯繫單位(縣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辦理聯繫單位(縣區)市管幹部任職前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等。
第一至第二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複雜案情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市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處)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市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負責受理應由市紀委市監委監督管理的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市紀委市監委機關黨的建設,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組織機關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領導機關工會、婦女、青年等工作;負責市紀委市監委機關日常紀律作風建設等工作。

現任領導

委員:楊學明、王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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