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精選證券投資基金是海富通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海富通精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海富通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7.00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011
- 成立日期:20030822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風險收益特徵,
投資目標
本基金採取積極主動精選證券和適度主動進行資產配置的投資策略,實施全程風險管理,在保證資產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一定風險限度內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最大化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投資組合的比例範圍為:股票投資50%-80%,債券投資20%-50%,現金資產0%-10%。
本基金股票投資的主要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經過嚴格篩選、符合本基金選股標準的優質且價格合理的上市公司,這部分上市公司是本基金的重點投資對象;第二類是公司現狀不理想但基本面將發生實質性變化,並且這些都尚未充分反映在股價中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股票投資的主要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經過嚴格篩選、符合本基金選股標準的優質且價格合理的上市公司,這部分上市公司是本基金的重點投資對象;第二類是公司現狀不理想但基本面將發生實質性變化,並且這些都尚未充分反映在股價中的上市公司。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偏重證券精選的平衡型基金。基金投資策略分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為適度主動的資產配置,以控制或規避市場系統性風險;第二層次為積極主動的精選證券,以分散或規避個券風險。積極主動精選證券是本基金投資策略的重點。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決策支持系統,結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對不同市場的預測和判斷,適度主動地動態調整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和現金之間的比例,以規避或控制市場系統性風險,提高基金收益率。
2.精選證券策略
(1)精選股票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基於對國際市場投資管理經驗的認識和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實證分析,建立了精選股票分析決策支持系統,採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從定價指標(“向後看”)和盈利預測指標(“向前看”)兩個方面,以基本面分析為主要手段,重視取得第一手資料,識別和控制風險,積極主動精選個股。
(2)精選債券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對象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和債券回購等。債券投資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巨觀經濟、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價值發現為基礎,在市場創新和變化中尋找投資機會,採取利率預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積極投資管理方式,確定和構造合理的債券組合。
3.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將以保值為主要投資策略,以充分利用權證來達到控制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的目的;在個股層面上,充分發掘可能的套利機會,以達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被動獲得的權證,並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賣出該部分權證或行權。
本基金將根據權證投資策略主動投資於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決策支持系統,結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對不同市場的預測和判斷,適度主動地動態調整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和現金之間的比例,以規避或控制市場系統性風險,提高基金收益率。
2.精選證券策略
(1)精選股票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基於對國際市場投資管理經驗的認識和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實證分析,建立了精選股票分析決策支持系統,採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從定價指標(“向後看”)和盈利預測指標(“向前看”)兩個方面,以基本面分析為主要手段,重視取得第一手資料,識別和控制風險,積極主動精選個股。
(2)精選債券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對象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和債券回購等。債券投資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巨觀經濟、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價值發現為基礎,在市場創新和變化中尋找投資機會,採取利率預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積極投資管理方式,確定和構造合理的債券組合。
3.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將以保值為主要投資策略,以充分利用權證來達到控制下跌風險、實現保值和鎖定收益的目的;在個股層面上,充分發掘可能的套利機會,以達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權分置改革中被動獲得的權證,並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賣出該部分權證或行權。
本基金將根據權證投資策略主動投資於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方式的,分紅再投資部分以分紅當日經除權後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方式的,分紅再投資部分以分紅當日經除權後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以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為風險管理的最高準則,事前風險識別與預警、事中監控和事後風險評估相結合,實行全程風險管理。對於市場風險,以VAR分析為核心,配合其他的風險監控指標;對於流動性風險,採取分層次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系統;對於交易及其他風險,採取較為完備的風險控制機制和程式。